社会及家庭发展部将在11月提交关于“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报告书,报告我国在照顾儿童权利和福利方面所取得的进展。当局昨天起至下个月中,公开邀请公众提供对草拟报告书的看法。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明文规定儿童在经济、社会、民事政治和文化等多方面的权利,签署公约的国家须定期向联合国委员会提交报告书,报告本地维护儿童权利所采取的措施。
我国是在1995年签署公约,并在2003年首次提交报告书。我国之后在2009年提交第二及第三期报告书,接下来会在11月向委员会提交第四和第五期报告书,报告本地在过去八年取得的进展。
草拟报告书涵盖加强法律保障、儿童教育、防止儿童暴力以及照顾残障儿童等八个方面的相关内容。
法律方面包括修订儿童与青少年法令、回教法执行法令和雇佣法令,当局也制定防止骚扰法令以及学前教育发展中心法令。
我国也通过今年推行的第三个残障服务总蓝图以及2012年签署的“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多方面照顾残障者的需求。
其他进展包括提高公众对家庭暴力的意识、提供更多家长负担得起的优质婴儿护理和托儿中心服务,以及为低收入家庭提供更多援助。
教育方面,政府则建立更多多样化教育途径,以迎合不同儿童的能力水平,另外也宣布从2021年起改革小六会考积分模式,为学生营造更轻松及更有创意的学习环境。
有兴趣深入了解草拟报告书内容,可上民情联系组网站www.reach.gov.sg阅读详情。
想提意见或反馈的公众,可在9月15日下午6时前电邮到 UNCRC_consultation@msf.gov.s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