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在独立以后展开急速的工业化转型,工厂、造船业和工地都必须跟上步伐。在这个过程中,有四大职业慢性病曾让不少工人受苦,政府对此下重药解决。


①矽肺(silicosis)


上个世纪60年代到90年代,矽肺是本地花岗石厂工人中常见的慢性病。矽肺是长期吸入大量含有游离二氧化硅粉尘所引起,以肺部广泛的结节性纤维化为主的疾病。严重者可影响肺功能,丧失劳动能力,甚至发展为心肺病、心衰及呼吸衰竭。政府在1971年出台沙地和花岗石场条例(Sand and Granite Quarries Regulations),要求花岗石厂必须测量和控制沙尘,并每年为员工做X光检查。同一年,矽肺被列入当时的工人赔偿法令,成为可获得赔偿的工伤之一。随着意识的提高和花岗石场的消失,矽肺已逐渐淡出人们的视线,但业内人士还清楚记得这场对抗矽肺的长期战役。


②石棉沉滞症(asbestosis)


石棉(asbestos)是几种矿物纤维的统称,是绝佳的防火、隔热和绝缘材料,一度广泛使用于建筑中,但这种纤维被吸入人体后,会长时间累积在肺部细胞里,造成不可根治的石棉沉滞症。即便在拆除旧建筑的过程中,也要注意别让石棉挥发到空气里。1971年,石棉被列入工人赔偿法令中,1973年工厂法令规定它是须通报病症。到了80年代,生石棉的入口和使用已被完全禁止,这大大减少石棉沉滞症的发病率。目前,工作场所石棉管制条例(Workplace Safety and Health (Asbestos) Regulations)规定如建材含有石棉必须通报。


③职业性耳聋(noise-induced deafness)


工人长期暴露于损害性噪声环境中可能引起内耳毛细胞损伤,进而听力减退或耳鸣。噪声性耳聋在1975年被列为工厂法令和工伤赔偿法令下须通报并可获得赔偿的疾病。1985年的工厂(医疗检查)条例要求暴露在噪音环境中的工人必须接受体检。到了1996年,噪音引发的耳聋已成为头号职业病,工厂(噪音)条例规定工厂必须控制噪音。到了2011年,工作场所安全与卫生(噪音)条例取而代之,为监管职场噪音提供更清楚的指导原则。


④癌症


1978年,为了对抗工人患癌情况的职场癌症预防计划推出,以减少工人与致癌物质的接触为主要任务,并提出让他们接受定期检查。使用石棉、苯(benzene)、砷(arsenic)、氯乙烯单体(简称VCM)的工厂也需要在卫生监察计划下确保有害物质的使用受到控制。


3500业者料参与
世界工作场所安全与卫生大会


第21届世界工作场所安全与卫生大会将在9月3日至6日,在滨海湾金沙会展中心举行。


大会由国际劳工组织、国际社会保障协会和人力部联办。预计将有超过3500个工作场所安全与卫生从业者参与。网址:www.safety2017singapor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