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显示,林轩州为了还债擅自从警方管理的失物待领处取走公众交来的遗失物件。他在去年4月至7月之间失信超过一万元财物,包括约9600元现金、iPhone手机、现金卡和手表等。
一名公务员把新加坡警察部队管理的“失物待领处”当成自家宝库,从中窃取公众遗失的现金和财物来还债。
被告林轩州(27岁)承认一项公务员监守自盗的罪状,昨天被判入狱14个月。他案发时是警察部队的非制服人员,负责在“失物待领处”(Found & Unclaimed Property Office)办理登记手续。
林轩州在去年4月至7月之间失信超过一万元财物,包括约9600元现金、iPhone手机、现金卡和手表等。
由公众交到邻里警局或邻里警岗的遗失物件都会转交至失物待领处。一般上,邻里警局和警岗为物品进行初步登记后就会把东西装入塑料袋,再交给失物待领处集中处理。
林轩州的职责就是替遗失物品完成最终的登记手续。按照规定,他必须把物品细节输入系统,再把它们收进储物室。他去年6月辞职,7月15日离开警队。
林轩州离职三天后,接替他工作的职员找不到之前从邻里警岗送来的一个钱包,进一步搜找后才发现除了钱包,另外还有约180件物品也不翼而飞。这些东西之前都是由林轩州处理。
案情显示,林轩州接受调查时承认,他为了还债擅自从失物待领处取走财物。起初他为了避免形迹败露,只选那些没有列明失主姓名和资料的物品,之后胆子越来越大,即使有失主资料的也照偷不误。
此外,他在登记物品时也刻意不把一些物品列在单子上。他把想要的物品从塑料袋中取出,再把袋子收起来等下班后才扔掉。林轩州事后赔偿了约一万元的损失。
主控官周熙智副检察司指出,林轩州的行为有损警队的声誉,他刻意找出程序上的弱点钻漏洞以掩人耳目。虽然会有另一人在林轩州完成登记手续后检查一遍,但是这个人只能对照林轩州准备的登记单。控方促请法庭判他坐牢至少14个月。
国家法院法官叶耀祖同意控方所说,认为林轩州是在警队的系统内干案,损害警队信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