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1000元,驻署警长把13名滋事案嫌犯照片给人看,协助帮派首领揪出滋事者,结果自毁前途,还落得坐牢的下场。


被告林国龙(38岁)昨天承认两项泄漏官方机密和三项触犯防止贪污法令的控状,昨天被判坐牢七个月又六个星期,以及必须交出相等于贿金数额的1000元罚金。


被告于2001年加入警队后,负责巡逻和查案工作。他后来擢升为驻署警长。从2015年2月到辞职生效日期去年2月13日,他被调派到梧槽邻里警局担任副组长。


2008年或2009年,被告在调查一名男子时认识林山发(61岁,递送司机)。林山发联络被告,声称是嫌犯的朋友,要他尽快完成调查工作。该名嫌犯最后被控,并被定罪。事后,林山发继续与被告保持联络。


2015年10月4日,被告和组员逮捕13名涉嫌在客来富路滋事的嫌犯,并拘留他们,被告和组员用手机拍下他们的照片。


同年10月某日,林山发联络被告,问他是否知道客来富路发生的打架事件,还问他参与打架的嫌犯会否被控。被告向负责这起案件的查案人员查问后,告诉林山发警方会提控嫌犯。


之后,林山发再次联络被告,向他要嫌犯的照片。林山发称涉及打架事件的其中一个帮派的首领想看照片,揪出滋事者,把他们逐出帮派。


被告表示不能传照片给林山发,但可以让他看手机里的照片。


之后,被告和林山发在咖啡店见面,有两个人陪林山发一起来。林山发再次要求被告传照片给他,被告并没有那么做,而是让他看手机里的照片。


12月间,被告和林山发在他住家组屋楼下见面,林山发给被告500元答谢他,被告不但没有逮捕他,反而收下这笔钱。


去年1月19日,林山发联络被告,要被告传给他另一起滋事案件的五名嫌犯照片。被告答应,通过WhatsApp将照片传给他。同一天,两人约在榜鹅见面,林山发给他500元答谢他。


控方说,被告是警务人员,维持法治是他的责任,但被告知法犯法,滥用职权,违背信任。此外,被告是为了协助帮派首领,这令人感到不安,被告必须受到严惩。(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