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部正在进行的刑事程序法检讨工作,包括探讨扩大社区判刑制度,让更多患有精神病的罪犯能在社区内接受改造。不过财政部兼律政部高级政务部长英兰妮强调,有些罪行过于严重,有关罪犯未必适合在社区判刑制度下接受判决,政府须在维护司法公正和扩大社区判刑之间取得平衡。
议员穆仁理(武吉巴督区)在国会提出休会动议,呼吁政府让患有严重精神问题的罪犯,也能在社区判刑制度下接受判决。
穆仁理说,刑事程序法自上一次在2010年修正后,法官在社区判刑制度下对罪行较轻的被告判刑时,有更多的选择和伸缩性,包括发出日间报到令或强制性治疗令等,以取代监刑。他认为,社区判刑制度实施了七年,是时候考虑能否让患有较严重精神病的罪犯,也纳入制度接受判刑。
不是所有案件都适合在社区判刑制度下受审理
英兰妮回应时说,政府目前在探讨如何为患精神病的罪犯提供更多判刑选项,好让他们在社区内接受改造,政府目前在进行的刑事程序法检讨,扩大社区判刑制度所涵盖的对象,是检讨工作的一大重点。
“然而,我们必须保持平衡。不是所有案件都适合在社区判刑制度下受审理。有些罪行过于严重,如果让有关罪犯在社区判刑制度下接受判决,对司法制度有害无益。有些罪犯也可能无法在这项制度下受益,我们调整这个制度时必须采取精细调准(calibrated)的方针。”
英兰妮表示,政府会探讨如何在适当情况下,逐步放宽条例,让符合条件的罪犯也纳入社区判刑制度。
穆仁理也建议,允许那些犯下有最低或强制性刑罚罪行的被告,也能在社区判刑制度下接受审理。
英兰妮回应时说,政府严正看待有最低或强制性刑罚的罪行,因为这类刑罚主要是针对非常严重的罪行,如果允许有关被告在社区判刑制度下受审,同样有违司法公正。
尽管如此,英兰妮表示,对于一些含有最低刑罚的罪行,如果相对不严重,政府也准备探讨能否让罪犯接受社区判刑。
英兰妮说,政府探讨对精神病患者加强支援的同时,患者本身也须配合治疗,家人以及社区伙伴也必须继续给予患者扶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