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开车闯红灯,与一辆电单车相撞,导致电单车骑士受重伤,昨天被判坐牢一个星期和吊销各级驾照18个月。
被告马瑞源(67岁,译音)昨天承认一项行为疏忽导致他人受重伤的控状,法官下判时说,由于被告的疏忽,电单车骑士蒙受永久性损伤,必须判处坐牢。
案情显示,2015年8月30日晚上9时许,被告开车沿着兀兰7道,朝三巴旺大道方向行驶。他以时速60至65公里的车速行驶。
当汽车驶到兀兰72通道一个交通灯管制的交界处,交通灯刚转为红灯约两三秒,但被告没有停车,继续往前行驶,结果与一辆电单车相撞。
电单车骑士法里奇(28岁)过后送入医院,住院38天,出院后获得18天病假。
根据医药报告,法里奇左脚压伤,骰骨移位及中骨骨折。
被告的律师说,被告当时并没有看见交通灯转为红灯,请求法官判处最高罚款。
但控方说,电单车骑士伤势严重,蒙受永久性损伤,以被告的疏忽程度,不能罚款,必须判坐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