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称为丈夫还赌债,成衣公司女职员六年多来冒签支票窃取公司近168万元。她原先承诺偿还款项,不过之后却出尔反尔分文未赔。
被告王惠敏(56岁)承认在2009年1月至2015年5月之间犯下159项伪造支票的罪状,昨天被判坐牢七年半。她案发时任职于成衣公司Royal Garment Factory,负责处理公司账目,包括为董事经理黄扬豪准备支票。
根据案情,除了成衣公司的支票簿以外,王惠敏也替黄扬豪保管另一家房地产公司Royal Realty的支票簿。她利用这个机会,在案发期间屡屡冒充黄扬豪的签名开支票给自己和丈夫,每一次的金额少则几百元,多则几万元,共约167万5000元。
2010年起,Royal Garment Factory的财务事宜几乎都交由王惠敏管理,她因此更加肆无忌惮。
当黄扬豪要求查看账目时,她谎称已把一切处理妥当,要对方别担心。2013年,她见银行结单与公司内部记录有出入,便在结单上动手脚。她利用电脑打印相符的数字,把它黏在结单上,再复印存档。
在那几年,每当遇上公司银行户头款项不足时,她就会存入一些钱垫一垫,以免露出马脚。但是到了2014年,她再也凑不出钱填补缺口,事情隔年被揭发。公司一名股东在2015年6月报警。
公司事后起诉王惠敏向她追讨损失,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条件之一是她必须把所继承的房地产转让给诉方。庭上揭露,王惠敏的母亲今年6月过世,留下遗产给她。
王惠敏因此在上个月认罪后要求法庭展期下判,好让她有时间完成转让手续。
不满判刑有意上诉
不过她没有兑现承诺,她昨天辩称,母亲留下的房子是家人唯一的住所,所以无法办理转让手续。
国家法院法官黄莉婷下判时斥责王惠敏一开始便无意转让房子。
法官同意控方的说法,认为王惠敏之所以能转移如此巨额的款项是因为雇主非常信任她。
她很清楚该如何下手,而且一犯再犯,干案时间长达六年多,至今没有给予任何赔偿。
王惠敏不满判刑有意上诉,她获准以25万元保释。她的代表律师严贤婷早前促请法官判王惠敏坐牢六年。(部分人名译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