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前关税局人员被指在任职期间欺骗消费税退款,他们拒绝一些游客的退款申请,自己却利用这些游客的资料索取退款,昨天被控上国家法院。
两名被告是李祥庆(34岁)和庞孝梅(61岁),前者涉嫌骗取5万2000余元,后者涉嫌骗取1万6000余元。法官将案展10月13日过堂,两人获准保释候审。
两名被告案发时在樟宜机场消费税退款检查柜台工作,负责处理离境游客索取消费税退款事宜。他们于2015年3月间离职。
根据控状显示,两名被告涉嫌把自己或别人的的信用卡资料输入eTRS系统,批准退款给有关的信用卡户头,然后打印eTRS票据索取消费税退款。
李祥庆面对54项抵触消费税法令控状,涉嫌在2011年11月13日至2012年8月6日间犯案,骗取5万2000余元。
女被告庞孝梅被指在2012年9月6日至2014年9月6日间犯案,涉款1万6000余元,共面对43项抵触消费税法令控状。她也被指使用骗来的1万零553元,面对38项触犯贪污、贩毒和其它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的控状。
根据国内税务局、关税局和警方的联合文告,调查显示,两被告被指在工作时收到游客的消费税退款申请,其中一些被他们拒绝。一旦遇到这样机会,他们就利用这些申请者的资料索取消费税退款,并把退款转入自己或别人的信用卡。
涉用赃款还卡债
根据文告,其中一名被告涉嫌利用骗来的消费税退款偿还信用卡债务。
两名被告面对的触犯消费税法令控状,刑罚是罚款不超过1万元,或坐牢最长七年,或两者兼施。他们也须缴付相等于所骗取款项三倍的罚金。
至于抵触贪污、贩毒和其它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的刑罚是罚款高达50万元,或坐牢不超过10年,或两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