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妹同处一屋,妹妹称被哥哥殴打,成功向家事法庭申请个人保护令。法官关心家暴会继续发生,认为哥哥会继续骚扰妹妹,因此下令兄妹两人明年1月回法庭,再由她检讨辅导的庭令。
妹妹称被哥哥殴打,成功向家事法庭申请个人保护令,但法官考虑两人关系恶劣,认为辅导将对他们有益,下令两人到社会及家庭发展部接受辅导。
55岁的哥哥不服,要向高庭上诉。
根据判词,妹妹现年53岁,与哥哥、父亲和女佣同住组屋。父亲前年过世后,女佣也离开,剩下兄妹两人。
2013年,妹妹指哥哥有家暴,申请过个人保护令,但两人后来和解,妹妹就撤销申请。
根据妹妹的说法,今年5月19日,她向哥哥借了400元,偿还拖欠的水电费,说最迟在6月底或7月初归还。
两天后(21日)傍晚,她要出门时,哥哥进房坚持她写借据。她说,等吃晚餐回来再写,但哥哥拒绝,要她即刻写,还不准她离开房间。
她指哥哥当时抢了她的钱包,拿走26元。两人大吵起来,她走去大门,蹲下穿鞋时,哥哥用右手往她右眼挥了一拳。
妹妹报了警,指哥哥后来拿走她手袋里的身份证,拍了身份证,再拿进房间。
警察和救护人员到场后,妹妹通知警员,说身份证被哥哥拿走。警员向哥哥索回身份证,妹妹就送入院。
哥哥否认对妹妹动粗。他说,妹妹个性好斗,他们从小就不合。事发当天,妹妹先用拖鞋打他的手臂,他才用拖鞋反击,打她的前额。
他否认曾拳打妹妹,指医药报告没说她有瘀伤,妹妹也捏造眼睛疼痛的事。
根据妹妹,2013年间,哥哥曾对她拳打脚踢,也抓伤她的手臂,但承认自己也抓伤哥哥。她说,哥哥也骚扰她,叫她“老处女”,说“没人关心你”“没人会帮你,你死定了”等,有时还蹑手蹑脚走向她,再对她大喊大叫,要吓她。
哥哥否认在2013年辱骂妹妹,指她喜欢争吵、激怒他。
根据哥哥,他拿妹妹的身份证是为了处理父亲的遗嘱验证申请。但法官说,他之前已通知妹妹只需要影印本,因此根本不必拿走正本。
国家法院法官在今年7月审理妹妹的申请。她说,兄妹两人的关系恶劣,无法好好沟通,常常争吵,有时还打架。
法官认为,事发日确实出现家暴,因为哥哥致伤妹妹,还不断骚扰她。
兄妹两人都没聘请律师。法官认为,妹妹清楚地提供细节,说法较可靠和一致,并出示证据支持说法。医药报告说她有外伤性虹膜炎,虽然没显示她有瘀伤,但当时她蹲着,哥哥是从侧脸拳打她,所以才没出现瘀伤。
法官关心家暴会继续发生,认为哥哥会继续骚扰妹妹。她发出庭令后,下令兄妹两人明年1月回法庭,再由她检讨辅导的庭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