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师在巴士上非礼女生,三次用腿碰撞女生的腿,在女生下巴士后,尾随她走进组屋电梯,继续非礼她,用左手上下摩擦她的右臂。


印度籍被告纳达拉贾(33岁)昨天(12月14日)除了承认两项非礼,也认下擅闯住宅和造成滋扰等两项控状,遭法官判监三周和罚款2500元。


已婚被告案发时是工程师,有一个儿子。遭非礼的23岁女生是一名补习教师。


去年11月21日下午约5时45分,女生乘搭巴士去学生家,坐靠近窗座位,被告上了巴士,坐在她旁边。


巴士行驶时,被告约三次用左腿碰撞女生右腿,每次长达2到3秒钟。为了不让被告碰腿,女生一直往车窗靠。


女生后来在蔡厝港3道下车,被告跟下车,一路尾随跟女生到组屋,最后跟进电梯,让女生感到恐惧。


在电梯里,厚颜无耻的被告指着女生的腿,问她喜不喜欢他在巴士上触摸她。


电梯门打开后,女生立刻冲出去,并警告被告不要跟着她,否则她会报警。女生后来还是报警捉人。


警方调查显示,被告晚上和朋友喝酒后,如果没去芽笼嫖妓,便会去组屋公共走廊偷窥女居民睡觉作乐,被告一般会到蔡厝港51街和52街组屋的公共走廊偷窥。2012年7月4日凌晨约2时,被告来到蔡厝港52街一座组屋的公共走廊,发现其中一间睡房的滑动玻璃窗没关好,一名女生(23岁)正在房间里睡觉。


被告启动手机电筒照明,把手伸进窗口,试图拉女生抱着的枕头,结果把女生惊醒,被告于是赶紧把手缩回,拔腿逃跑。


控方指出,被告在公共交通工具非礼女生,之后还尾随她进入电梯,继续非礼她,这些是加重刑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