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坐在车内吸丁烷气企图自杀,昏昏沉沉时突然想抽最后一根烟,结果点燃气体酿成汽车爆炸案。男子寻死不成,被控鲁莽行为和使用易燃物品等控状,昨午被判坐牢15个月。


这起汽车爆炸案,去年4月26日傍晚时分,发生在武吉巴督24街第290H座多层停车场。


警方在车内发现受伤男子索里亚诺(Dwight T Soriano,32岁),他被送往国大医院接受治疗,过后被控上法庭。


索里亚诺上个月在国家法院承认19项控状,包括一项鲁莽行为危害他人安全和两项鲁莽使用易燃物品的控状。


根据案情,被告开私召车为生,爆炸汽车是他向车行租借。由于在金钱与感情上遇到挫折,被告萌起自杀念头。


案发早上,被告边开车边打开丁烷气罐释放气体,抵达案发停车场时开始感到昏昏欲睡。


被告把车子停好后突然想抽烟,他拿出打火机点燃香烟,结果汽车内的气体马上被点燃,汽车当场爆炸。由于爆炸力度强大,附近另外八辆车子也被毁坏,被告上半身和双手则被灼伤。


爆炸案发生的半个月前,寄住朋友家的被告也曾尝试吸煤气自杀。去年2月,被告为引起前女友的注意,跑到对方屋外纵火。被告在案发时患有抑郁症,情绪极度不稳定,目前在接受治疗。


法官:被告鲁莽行为威胁他人性命


被告也在去年2月至4月间犯下连串出租汽车骗案,骗12人支付3220元租车费,为此面对14项欺骗控状。


国家法院法官嘉思雯达·柯尔下判时表示,被告因自感走到人生绝境,两度企图自杀,结果鲁莽行为对他人性命造成威胁。法官说,法庭须惩罚被告,“但对于一心想寻死的人来说,刑罚无法起到阻遏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