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将同众筹(cdfunding)网站合作建立一套行为准则,虽然不会强制业界采用,但慈善总监计划在网上列出遵守条例的平台,鼓励公众通过这些平台捐款。


近年来有更多人通过网络筹款,不但更快,也能触及到更多人,却也引发如何监管这些平台的问题。


文化、社区及青年部长傅海燕昨天(1月9日)在国会提出慈善(修正)法案二读时对众筹带来的便利及涵盖范围给予肯定,但她指出管制网络平台是件“复杂又艰难的任务”,因此有必要建立行为准则。


傅海燕指出,政府将采用与众筹网站合作的共同监管(co-regulation)方式。行为准则将把业界的最佳作业方法纳入其中,包括确保筹款资料的真实性、提供筹得款项的最新数字、清楚记录款项的去向等。


使用众筹平台的募捐者也须表明清楚这些条例,并答应遵守。“这是为了提醒募捐者在提供完整和真实资料方面的义务和责任,以及确保筹款只用在所宣称的目标上。”


傅海燕指出,当局希望通过这套行为准则,提高业界的透明度及责任感。“我们会强化这方面的意识,推动众筹网站和募捐者遵守条例。”


任梓铭(马西岭—油池集选区)、非选区议员陈立峰和祖安清心(丹戎巴葛集选区)等多名议员就政府如何管制筹款平台的课题提出问题。


议员杨益财(丹戎巴葛集选区)引述慈善理事会主席余福金的话指出,一一找出网上可疑的筹款项目不是实际的做法,他询问政府如何管制网络筹款平台,以及捐款者遇到可疑案例,如何索回款项。


他也提议设立举报管道,确保可疑活动能够及时被揭发。


若由旅居海外人发起 将不允许在本地筹款


针对众人的询问,傅海燕指出,如果筹款项目由旅居海外人士发起,并不以国人为筹款对象,就不会被视为在本地进行筹款。


至于政府管辖范围的筹款项目,一旦涉嫌违反条例,慈善总监就会介入调查。“这包括虚报信息或半真实的案例。”


傅海燕指出,公众若发现任何可疑活动,可向慈善总监报案。“若发现违例行为,慈善总监可终止筹款活动,并指示募捐者退还所收集到的款项。”


议员吁让慈善机构收入更多元


慈善业有必要转型,政府也应允许慈善机构让收入来源更多元化,减少对公款的依赖,以便能够更好地服务需要帮助的获益者。


潘丽萍(惹兰勿刹集选区)昨天在国会进行慈善(修正)法案二读时表示对法案的支持,但也建议业界应与时并进,推出类似经济领域中的产业转型蓝图(Industry Transformation Map,简称ITM)。


潘丽萍建议政府应通过更好地分类慈善机构、提供更清晰的方向,并支持收入来源多样化这三方面着手。


她指出,慈善景观多样化,现有治理守则却只按照慈善机构的预算进行分类。她建议慈善机构按照不同领域、优先级、强项和弱点等分类,甚至进行培育。


她说:“一些慈善机构例如疗后社区医院和特需学校都是在政府的号召下设立的,这些配合政府行动的医疗及社区慈善机构应该与宗教及私人慈善机构划分开来……我们应该为政府在服务领域的伙伴做得更多。”


潘丽萍也指出,慈善总监及其伙伴应为业界的不同领域提供更大的清晰度和方向。“(政府)应该发表每个领域的景观、强项、关注点、策略和需求方面的微型蓝图,以填补政府尚未或不会介入的地方。慈善机构就能在慈善总监的指导下将资源分配到所需的地方。”


潘丽萍也希望慈善机构能更自力更生,让收入来源多元化。官委议员谢邕邕也指出,我国需要一个在财务上可持续的模式,来引导业界走向未来。


谢邕邕指出,现有模式主要依靠政府拨款和公众捐款。“不过这方面的款项无法也不会满足不断增长的需求。”


她希望政府允许慈善机构通过经营来取得收入,好将收入用在实现愿景上。


她说:“如果我们成功,就能减少对公款的依赖……但我们需要公众支持和理解,我们并不是为了牟利,而是要赚取资金,支持社区其他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