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普通科医生因使用未经批准的材料为病人隆胸,导致病人承受长期疼痛与不便,被新加坡医药理事会吊销行医执照半年。


新加坡医药理事会于2012年8月28日接获对普通科医生陈兴庆(译音,Chan Heang Kng Calvin)的投诉。他在会德丰广场的Calvin Chan Aesthetic & Laser Centre行医时,使用不被卫生科学局批准的Aqualift皮下填充剂(dermal filler)为一名病人隆胸。


未获患者知情同意


陈兴庆当时没有通知病人该皮下填充剂并没有被认可的临床研究,或有关该材料安全的资料,因此他未获得患者的知情同意。


此外,病人的右乳房在开始哺乳后患上乳腺炎,但他未找出导致感染的细菌,就让病患服用多种抗生素。他也为病人的乳房做了四个切口以清除脓疮,但感染情况并未好转。


医理会纪律审裁庭指出,陈兴庆犯下专业失当行为,导致病患得承受不必要的痛苦与不便,他也没有为病人做足够的记录。陈兴庆一共面对四项控状认罪,还有一个控状是一并考虑。


医理会也撤销了另两个控状,其中一个是指陈兴庆所做的侵入性治疗“应由整形外科医生完成”,因此他未在能力范围内行医;另一个是指他未及时将受感染的病患转介给专科医生。


纪律审裁庭表示,虽然陈兴庆的认罪请求“有助于节省时间与成本”,他之后也确保行医时符合卫生部的指南,但仍有必要吊销他的执照。


纪律审裁庭原本认为吊销行医执照一年是恰当刑罚,但考虑到医理会从接到投诉至发出聆讯通知共延误了三年四个月,以致陈兴庆长期承受巨大压力与焦虑,以及参考去年两起高庭的裁决后,决定把刑罚减半。


因此,纪律审裁庭判陈兴庆吊销执照半年,并给予谴责,还须写保证书以确保不会再犯,及承担审讯所有开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