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岁技工巴士上非礼14岁女学生,隔着她的校裙摸她的腹股沟,造成她心理受创,出现自残行为。虽然他就非礼罪名和八个月刑罚上诉,但女学生证词异常具说服力,促使高庭驳回上诉。


14岁的女学生清晨乘搭巴士上学,却遇色狼库纳塞卡然(Kunasekaran,技工,63岁)伸手触摸她的腹股沟,她吓得不敢求救,只好用书包把狼爪推开。然而,这却没制止技工,他在女学生到站下车时才缩手。


库纳塞卡然三天后被埋伏的警员在巴士站逮捕,可是他坚持女学生错把冯京当马凉,误把他当成非礼她的色狼,不然就是他因巴士拥挤而不小心碰到她。国家法院拒绝他的辩词,判他非礼罪名成立,入狱八个月。


技工因不服罪成和刑罚,提出上诉,但高庭法官陈成安前天确认国家法院的裁决和判刑。


高庭指出,女学生被非礼之前,已注意到技工上巴士后走到她身旁,而他的左侧面向她有三至五分钟。此外,受害者在被侵犯后,自然会更注意色狼的样貌,注意到技工有大肚腩的特征。何况,在案发后连续三天,她每天都见到技工,能认得他就是非礼她的色狼,而她也能于警方提供的九张照片中,一眼认出技工。


此外,巴士营运者的乘客记录显示,女学生和技工在案发当天,在同个巴士站乘搭同一辆巴士。基于上述客观佐证,以及女学生多次都认出技工,因此高庭裁定技工被错认为色狼的辩词不成立。


反之,在被调查时告诉警员说他或无意中碰到女学生,但技工作证时改口否认摸到任何人,因他的辩词有出入,让高庭无法接受他是清白的说法。


法官:罪行于公交 有必要杀一儆百


高庭在考虑技工的刑罚是否过重时,注意到他虽然是隔着校裙非礼女学生,触摸却持续了近一分钟。技工因女学生年幼,看中她脆弱,占她便宜。此外,这罪行于公交上发生,法庭有必要杀一儆百。


而且,在案发后,女学生心理和精神受创,得乘搭其他路线的巴士上学,常感到焦虑和晕眩,甚至自残来应付,必须接受学校心理专家的辅导。


因此,法官认为库纳塞卡然的刑罚恰如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