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指13岁时被党派小头目四次强奸,其中一次用扳手威胁她就范,另一次威逼她和朋友拍疑似性交的色情照,再把照片放上面簿疯传。
被告是25岁自雇者许荣光,据知开过私召车,也从事过网购生意。
他昨天(1月16日)因强奸少女(现年17岁)、逼她口交和拍裸照等12项控状,在高庭受审。控方开庭陈词显示,少女在2013年结识男生符一鸣(20岁),岂料却是她受性侵噩梦的开始。
借口要谈判 楼梯口施暴
少女指被告在2013年11月至隔年1月之间,在蔡厝港第一乐广场(Lot 1)旁一栋建筑的楼梯口首次强奸她。被告当时到卡拉OK店找少女,指她和符一鸣的女友有争执,要她出来到楼梯口解决,却在那里对她霸王硬上弓。
被告数周后疑在同个楼梯口,在少女面前挥动扳手敲打墙壁恐吓她,逼她为他口交,然后强奸她。过后,他下令少女脱光并拍下她的裸照,然后通过手机应用发给符一鸣。
逼拍色情照放上网
被告在2013年12月至隔年1月24日期间,把少女带到蔡厝港弯第672A组屋的楼梯口强奸,当时符一鸣及另外两个朋友在另一楼层,但两个朋友目睹被告性交一幕。
过后,他叫那两个朋友和少女发生关系,可是他们拒绝。被告之后警告符一鸣等三人,不准泄露他和少女性交的事。
被告隔天联络少女见面,她担心他会对她不规矩,找来符一鸣壮胆,结果符一鸣挨被告打。
被告用砖头恐吓他们,少女唯有乖乖跟着他到另一个楼层,在那里遭被告强暴。
控方指出,被告在2014年1月25日威逼少女和符一鸣当情色男女主角拍照,被告当摄影师。
惊见自己变“情色网红” 少女急忙报警
被告之后疑把三张照片和少女的个人照制作成一个拼贴,传给友人要他放上面簿,结果照片在各社交媒体上疯传。
少女在社交媒体惊见她被逼摆性交甫士的照片疯传,成了“情色网红”,吓得马上向警方举报遭被告当性奴。
心理卫生学院儿童精神科医生昨早作证时指出,少女叙述她在念中一时数次遭被告霸王硬上弓,而且他没有用安全套,虽然符一鸣建议她报警,但她没有。
少女昨早清堂供证。此外,在停车场目睹她被强奸的两个朋友等总共15名控方证人,将在为期八天的审讯中出庭作证。
被告不承认干下12项控状,由邹天齐律师和高婉雯律师代表抗辩。(部分人名译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