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集选区的一个议席不是因为解散国会而空出,其他议员是否也该空出议席,然后通过补选填补所有议席,高庭法官昨天(1月22日)决定保留判决,他日裁定。


马西岭—油池集选区原议员哈莉玛,去年9月13日在无竞争对手的情况下,自动当选新加坡第八位总统。民主党助理财政黄淑仪博士过后向高庭申请,要求政府为这个集选区举行补选。


黄淑仪也是马西岭—油池集选区居民,2015年大选时曾代表民主党竞选这个集选区的议席。


代表她的刘彼得律师昨天援引新加坡宪法第49(1)节条文,认为宪法规定一旦有个空缺,政府就有宪法责任通过补选,选出集选区的所有议席。


他指出,宪法没说明必须是空出单选区或集选区议席,才能启动补选的机制。


他陈词时说,集选区虽然是集体形式,却由个别获选议员组成,所以有议员空出集选区议席时,也应同样施用补选条例。


刘彼得要求高庭批准当事人提出强制令的申请,并且要高庭下令马西岭—油池集选区的三名国会议员黄循财、任梓铭与王鼎昆空出国会议席,同时下令总理必须根据新加坡宪法,以“方便的速度”向总统建议发出补选的选举令。


副总检察长:补选条文不适用于集选区


不过,代表政府的副总检察长哈里古玛指出,申请毫无法律依据,而且第49(1)条文只是说明补选是填补一个空缺,并不适用于集选区。


他指出,该条文源自1955年新加坡殖民地法令,当时只有单选区制,一直到33年后(1988年),国会修正了宪法和选举法令,才有了集选区。


相关修正是要确保当一个或多个集选区议员空出议席时,不必启动补选。时任副总理吴作栋当年在国会辩论时,就表明不要让集选区的一个议员以辞职来要挟其他议员。


高庭法官蔡利民聆听了双方三个半小时的陈词后,昨天傍晚决定保留判决,他日才裁定。


法官在聆听刘彼得的陈词时,数次质疑其解读,想知道有什么法律依据或条款,能确定第49(1)条文规定一旦有议席空缺,集选区的其他议席全都得空出,一起通过补选来填补?


“除非你逼其他议员辞职,不然怎么会有这些空缺?是不是有一些(这方面的)条款?”


黄淑仪:强制令若不获批准将提替代申请


黄淑仪在去年提呈的宣誓书中,指哈莉玛去年8月7日辞去议员的职务后,如果不举行补选,那到下届大选之前,国会就不会有相关选区的代议士;哈莉玛的辞职也意味着马西岭—油池集选区没有特定少数族群代表。


她也表明如果有补选,她将代表民主党出征。


她在昨天的申请中表明,强制令的申请如果不获批准,她将提出替代申请,也就是要高庭法官宣判:根据我国宪法,当集选区一个或多个议员空出议席,或当集选区的少数族群代议士空出议席后,相关的空缺必须填补。


民主党秘书长徐顺全、党主席淡马亚(Paul Tambyah)医生和数名支持者,昨天出庭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