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短暂性精神错乱影响而杀妻的古稀老汉,完成两年刑期出狱至今已三个月,但他没有回家而是自愿住进心理卫生学院,继续接受治疗。


女儿未准备好接老汉回家


江炳义(译音,69岁)因误杀妻子黄芝玉(译音,家庭主妇,63岁),去年10月16日被判坐牢两年。监刑由他前年3月落网开始计算,加上他受还押时行为良好而刑期获得三分之一的折扣,所以江炳义在判刑当天就能出狱。


最高法院上诉庭昨天(1月22日)审理控方针对刑罚的上诉时,辩护律师苏尼尔透露,他的当事人获释后至今未回家,而是主动住在心理卫生学院,每天服用药物减缓抑郁症和精神错乱情况。


律师指出,江炳义的女儿还没有准备好迎接父亲回家。


最高法院上诉庭三司之一的郑永光法官向律师进一步了解,为什么江炳义的女儿还没有准备好。律师坦承,江炳义的家人面对的是个难题,父亲杀了母亲,27岁和36岁女儿还在承受精神创伤。因此,当江炳义在判刑日就获得释放,让她们感到“措手不及”。


就此,郑永光法官说:“所以,她们是心理上还没有准备好。这的确是个非常棘手的情况,如果我的父亲杀了我母亲,我或许也会对他有戒心,因为我不知道什么事情会引致他的病发作,尤其是如果我家里有小孩、有邻居。”


退休之前为飞机维修技工的江炳义前年1月割除白内障后,变得严重抑郁、疑神疑鬼。他以为家人会杀他,于是先发制人,在前年3月13日在盛港康埔桦弯第296C座组屋六楼住家对结婚36年的妻子下毒手,造成她身上有189道伤势。


主控官陈文娴副检察司昨天以江炳义的刑罚严重不足,刑期还是有关误杀条文历来最短的,促请由大法官梅达顺、朱迪柏拉卡斯法官和郑永光法官组成的三司加重刑罚。


控方之前要求高庭判江炳义坐牢至少九年。


主控官昨天说,江炳义虽受精神问题影响,但他清楚知道杀人是犯法的,所以对他施加的刑罚应具有遏制作用。


控方指出,精神科医生强调江炳义需受密切观察,但他的两名女儿却没有与他同住,无法监督他,因此监狱反而更能有效地确保他按时吃药。


三司:着重预防而非遏制


然而,三司强调遏制江炳义再犯并不是判刑的重点,法庭更注重的是预防他重蹈覆辙以及保护公众。因此,上诉庭下令政府精神科医生,针对三个问题发表看法。


三司想知道:江炳义若停止服药,精神病发的可能性;江炳义在监狱等有系统的环境里生活,继续服药对他康复有多大帮助;以及能否预测他需继续服药到什么时候。


上诉庭将择日裁决。


江炳义承诺在上诉结果出炉前继续住在心理卫生学院。上庭时他坐在律师后面,由始至终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他的两个女儿则坐在公众席上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