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昨天(2月5日)三读通过经济扩展优待法令(Economic Expansion Incentives Act)(免税优待)(修正)法案。
法案主要为去年财政预算案中宣布推出的税务调整正式立法。其中,去年宣布推出研发知识产权奖励(IP Development Incentive)后,知识产权收入将不再纳入新兴服务奖励(Pioneer Service Incentive)和加强发展扩展奖励(Development Expansion Incentive)范围内。
希望鼓励采用纳税人所研发知识产品
若符合当局要求,新兴服务公司的业务收入,包括知识产权收入,原本可在这两项计划下分别享有免税和优惠税率的好处。
贸工部长(贸易)林勋强昨天在国会说,这项调整是为鼓励使用纳税人所研发的知识产品。
修正法案的另一重点,是进一步解释整合投资奖励计划(Integrated Investment Allowance)。以前,海外公司购入的设备必须只用于获批项目才可获得津贴。法令修订后,只要设备主要用于获批项目即可。
官委议员蔡其生在国会就这项法案发言时说:“本地商家担心的是,通过税务奖励吸引外资的做法,对本地企业价值链所产生的增值效应似乎越来越弱。”
黄国光(义顺集选区)和官委议员阿兹蒙则担心中小企业无法从这些计划中获益。
不过林勋强在回复中指出,整合投资奖励计划放宽后,中小企业在同外国伙伴合作时将有更大的灵活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