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踏车前轮和后轮没有制动器,19岁青年在路上骑行还闯红灯,结果意外撞死一名过马路的73岁老翁,昨天(2月6日)被判坐牢九周,这相信是本地首起鲁莽骑脚踏车撞死人的案件。


事故发生在去年4月13日下午约5时15分,死者是唐清宝(73岁)。肇祸的脚踏车骑士凯努哈鲁纳过后被控鲁莽骑脚踏车,导致他人丧命控状。他上个月认罪后,昨天被判刑。


主控官李祖钊副检察司说,被告的脚踏车没有制动器,不应在马路行驶。他也指出被告没注意路况,误以为交通灯亮绿灯,结果酿成车祸。


主控官也说,找不到相似的鲁莽骑脚踏车导致他人丧命的案例作参考。这相信是本地第一起鲁莽骑脚踏车撞死他人的案件,考虑到被告的年龄,以及他认罪,建议法官判监四个月。


法官认为,脚踏车有别于电单车,风险较低,撞击力也比较小,不适合参考以往涉及电单车的案件。法官也指出,被告闯红灯,无视脚踏车没有制动器,制动器坏了也没更换就骑上路,这罪责不容忽视。


不过,法官考虑到被告年纪尚轻,而且在第一时间认罪,判他坐牢九个星期。


根据案情,被告清楚脚踏车后轮没有制动器,而他因为前轮制动器损坏,在事发一个星期前拆除,没有更换新的制动器。


由于没有制动器,一般上,被告用右脚踩后车轮,使脚踏车慢下来,而这通常需要至少四五秒钟。


被告:老翁因年迈身体弱才丧命


被告求情说,如果老翁不是年迈身体弱,可能不会丧命。


被告案发时是一名送货骑士。案发当天下午约5时15分,被告骑脚踏车沿罗弄阿苏朝巴耶利峇路上段行驶。脚踏车驶向受交通灯管制的人行横道,当时交通灯亮红灯,两条车道很多车,被告在两条车道之间行驶。


当被告脚踏车驶近交通灯,在他的左边有一辆巴士,导致他视线被阻,误以为交通灯转绿,因此加速越过交通灯,结果撞到正在过马路的唐淸宝。当时交通灯仍然亮红灯,显示“绿人”。


老翁被送往陈笃生医院急救,医生诊断他脑部受创,身体右侧骨折,还出现内出血,昏迷近12小时,于隔天宣告不治。


据媒体之前报道,案发地点距离老翁住家不到150米。老翁到女儿家拿东西后,走路回返住家途中,在过马路时遭脚踏车撞倒。


老翁的女儿受访表示,事发后父亲倒在路边,头部受创而且内出血,当家人赶到现场时,他已被移到了路边行人道上。


被告没有代表律师,他求情时说,事发后,他留在现场等救护车。如果唐淸宝不是因年迈和身体弱,可能不会丧命。(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