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已婚的交警警长,被控多次非礼男下属,案件经审讯后,昨天被判非礼四名男下属的六项罪名成立,另一项非礼第五名男下属的罪名则不成立。
案件发生在2015年1月至9月,被告莫哈默陶菲克(55岁)当时是交通警局的一名警长,受害人都是年轻的国民服役警员,年龄介于19岁至22岁,为保护他们,媒体不可报道他们的身份。
根据控方的结案陈词,2015年8月26日,其中一名19岁警员到交通警局报到,与被告同在一个办公室。9月10日,被告对警员说他的体臭令他头疼,还说可教他去除体臭,并在三天后的早上,把受害人载到自己的住家使用除毛膏。
警员在厕所涂抹除毛膏时,被告未经同意走进去帮他涂抹和除毛。接着,被告还帮警员涂抹磨砂膏和按摩全身,再帮他冲水。警员供证说他当时呆立,不知如何是好。之后,警员把事情告诉一名同僚,后者带他见另外一名上司,案件跟着揭发。
被告发给该警员的肉麻短信也曝光,内容包括:“如果感觉孤单需要我陪你,告诉我……”“今晚要我陪吗?”等。被告在答辩时,并没否认他曾发送这些短信,但称只是作为一个上司对下属的关怀。
其他非礼案都在交通警局的办公室里发生。一名当时20岁的警员,在2015年6月8日至7月29日之间,在办公室里一次抱着许多文件夹时,被告伸手捏了他的胸部。另一次,被告则非礼受害人的臀部。该警员也称平日在办公室里,被告会赞他的手臂肌肉大、臀部结实等,让他很不自在。约一个月后,这名警员受不了被告几乎天天骚扰,要求调换去别的组别。
其他受害人说,被告会问他们私人问题如有没有女友,是否喜欢男人等。
被告在审讯中辩称其动作大多是调皮跟下属闹着玩,有时是想营造轻松愉快的工作气氛。
据了解,被告在2013年结婚,婚后并无孩子,法官预料将在3月23日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