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部说,新设待领款项基金旨在解除律师维持客户户头、承担相关开支的负担,同时让有意退休的律师可以功成身退。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可以把待领客户款项转入新待领款项基金,相关客户可在款项转移的六年内,向律师公会申请退款。
七旬独资律师要退休,却因一个失联客户的户头尚有数十元,碍于法令规定而无法停业,还得继续承担维持户头和持有执业执照的费用。
老律师央求同行帮忙,承诺将承担涉及户头的一切费用后,同行才勉强接过“烫手山芋”,让他得以退休。
法律专业(修正)法案昨天由律政部兼财政部高级政务部长英兰妮提出一读,本月料提出二读。
如三读通过,类似上述个案的困境将有望化解。
修正法案的重点建议之一是设立新的“待领款项基金”(Unclaimed Money Fund),交由新加坡律师公会维持和管理这类客户户头。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可以把待领客户款项转入这个基金,相关客户可在款项转移的六年内,向律师公会申请退款。超过六年期限的申请,公会会视个别情况酌情考虑。
律政部说,新设基金旨在解除律师维持客户户头、承担相关开支的负担,同时让有意退休的律师可以功成身退。
修正法案也规定律师公会必须投资或善用待领款项,支持无偿服务或附属公会的无偿服务办公室,谋求公共利益。
现有法律专业法令规定,存放律师费和其他开销的客户户头,存款须由执业律师保管,直到客户指示用清存款或把余额归还客户为止,却没说明客户一旦失联,户头中的款项该如何处置。
不仅是要退休的律师,独资经营的律师如要转业,也须先解决待领客户款项的问题,否则就无法停业,除非他们找到同行协助,接管户头。
赔偿基金累积1300万元
无法找到同行帮忙,意味着这些律师每年得花数千元,继续更新执业执照和承担维持户头的开销。
另外,修正法案建议把超过六年未领的“待领介入款项”(Unclaimed Intervention Money)归入待领款项基金。截至去年3月底,待领介入款项已累积近38万元。
根据法令,律师公会在特定情况下,即独资律师过世、破产、精神失常或残疾时,可介入律师事务所的客户户头,将款项转入公会的特别户头。
目前,公会得负责把待领介入款项归还给客户;若客户迟迟未领,一旦超过六年,款项将转入赔偿基金(Compensation Fund)。
本地有约5500名执业律师,每年更新执照时,须付100元进入赔偿基金。截至去年3月底,于1962年设立的赔偿基金已累积1300万元。
赔偿基金用途广泛,客户如果因为律师欺诈或不诚实而蒙受金钱损失,可从中获得部分赔偿。
目前,律师公会只能用赔偿基金的利息购买和维持公会图书馆的开销。法案修正后,律师公会可更灵活地使用利息。
律师公会会长维贾延德兰(Gregory Vijayendran)说,一些被条例“卡住”、无法解决待领客户款项的律师,曾向公会反映他们的困境,公会却无法帮忙。
他指出,因为没有死亡、破产等特定情况,公会无法介入。不过,随着跨境业务和外国客户越来越多,有可能出现联络不上客户、余款无法退还的情况。
他说,待领客户款项属于机密,公会没有这方面的数据,它们多为小额余款,但有一起涉及五位数。“(设立待领款项基金)是极好且实际的解决方案,减少相当多行政上的麻烦。相关律师可以结束这一切,重新上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