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理会会长陈思杰教授在署名通告中说,医生须时刻将病患的利益置于自身利益以及任何商业和财务考量之上,不能让其影响客观临床判断。


医生不应该因为病患提出要求,就在没有临床依据的情况下为病患提供检验或治疗;拒绝病患的不正当要求并不违反道德操守。


监管本地西医的新加坡医药理事会昨天发表通告,再次提醒医生必须守住道德底线,向病患收取公道和合理的费用。


理事会说,有鉴于最近各大媒体有不少针对医疗费高涨和不负责保险索偿的舆论,理事会提醒医生遵守2016年公布的《道德准则与道德指导原则》。准则规定医生必须收取合理费用,也须确保收费透明,并且提前告知病患,医理会可针对违例医生采取纪律处分。


会长陈思杰教授在署名通告中说,医生必须时刻将病患的利益置于自身利益以及任何商业和财务考量之上,不能让其影响客观临床判断。


“比如,医生不能光为了能从收费中获益,就为病患进行不必要的检验或治疗;就算病患同意,这也可以构成过度治疗,可能触犯医生的道德责任。”


他也说,同样的,除非有临床依据,医生不应该仅因为病患提出要求就提供检验或治疗。


拒绝病患不正当要求 不触犯医生道德责任


“医药理事会要强调,拒绝答应病患的不正当要求并不会触犯医生的道德责任——为病人着想并不意味着照着病人的指示去做。”


医疗费和保险课题最近又成了坊间热议的话题。卫生部日前宣布,从3月8日起向保险业者购买私人综合健保计划(Integrated Shield Plan,简称IP)附加险(rider)的新保户,须承担总医药费至少5%的共同承担额,以遏止过度求医和超额收费的乱象。消息一出,各方对于谁才是推高医疗费的“罪魁祸首”众说纷纭。


理事会在通告中说,要确保医疗成本是负担得起以及可持续的,医疗从业员、业者、保险公司和保户、雇主、病患和看护者,以及政府都有责任,而很多时候并非完全是医生能控制的,但医生扮演主要角色。理事会说,医生能建议病患什么是合理和有成本效益的检测和治疗,并力求保持价格公道合理。


理事会说,有时候病患有保险在身,无需自掏腰包支付太多医疗费,或许因此不太会抗议医生的收费。


“病患勉强默认不代表医生就可以推卸收取合理费用的责任;医生收取公平合理费用的道德责任,要凌驾于商业合约与市场力量,即使是医生和病患之间的协议也不能超越道德责任。”


蓝彬明:难分辨医生是否进行过度治疗


时任卫生部政务部长的蓝彬明医生去年在国会中透露,卫生部平均每年接到大约160起与过度收费有关的投诉。受访医生认为,害群之马只是一小撮,但在很多情况下,要分辨医生到底是否进行了过度治疗并不那么直接。


新加坡医疗集团癌症中心医务总监兼肿瘤内科顾问医生黄醒荣举例说,如果病患以有保险赔偿为由要求做检测,而检测又是不需要的,他通常会以检测会带来的副作用说服病患打消念头,比如重复做X光检查会累积辐射。


“不过,如果是癌症病患接受各种疗程后肿瘤已经开始抗药,而市场上又有比较新颖但较昂贵的治疗方式,我们是否应该坐以待毙?还是要大胆采用非常规的治疗?难道这算是不需要的治疗?这种情况是我们比较纠结的。”


针对理事会也指出医生不应该为了赚取更高费用就建议把日间手术改成住院治疗,黄醒荣说往往是病患的保险只赔偿住院治疗开销,才不得以安排病患住院。


家庭科医生梁俊杰则说,刚查出糖尿病时,病患可能也应该查一查甲状腺,又或是肚子疼时胃窥镜和肠窥镜都做,只要是有依据的,接受多重检查应该不会构成过度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