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国说,资媒局人员没令状仍可入内搜查的必要性在于,相关影片的放映时段可能不超过两小时,涉案者可销毁闪存盘或快闪存储卡等,执法人员若无法快速采取行动,可能影响搜证。
资讯通信媒体发展局执法人员若没有搜查令状,只能在非常有限的情况下进入指定处所。他们也得接受为期五周的严格培训,才能成为执法人员。
资媒局之前展开公共咨询时,是否应让未接受专业训练的人员拥有很大的搜查权限,引起公众热议。
通讯及新闻部长雅国博士昨天在影片(修正)法案进行二读时再次解释政策考量,并进一步阐述政府制定的监管措施,确保执法人员不会滥用职权。
他说,当局已限制执法人员只能在调查涉及被禁影片,或无照公开放映影片等严重违例个案;以及有足够理由怀疑有人违例,并需要尽快掌握在处所内的相关证据时,才可使用这方面的权限。领导执法团队者也须有至少五年的执法经验。
没令状仍可入内搜查的必要性在于,影片的放映时间可能不超过两小时,涉案者也可轻而易举地销毁闪存盘或快闪存储卡等,执法人员若无法快速采取行动,可能影响搜证。
雅国强调,资媒局执法人员目前已有这类权限,在调查未经分级影片案件时,能够不持令状进入指定处所搜查,但当局至今没有一次使用这项权限,因为被调查者一般会配合调查工作,允许执法人员入内。
但现有权限有不足之处,包括无法用在调查放映被禁影片的案件,也无权要求知情者提供情报或录口供等,得交由警方展开调查。当局因此须修正法案来补足。
雅国说:“资媒局人员非常了解媒体和影视业,扩大权限也能让警方专注在其他影响我国安全和法治的威胁。我想,这是最符合业者和国人利益的做法。”
须接受五周培训
资媒局执法人员须与内政团队专员一同接受为期三周的基本培训、一周的中级培训,以及一周的高级培训;每年也须上复习课。
他们受训范围包括如何搜证、录口供和书写调查报告等。相关人员都通过背景调查,在符合某个安全级别后才可当执法人员,而多数人员此前都有在执法单位任职的资历。
执法人员员工证件也不同于一般的资媒局官员;他们若被问及身份来历,须表明身份,否则不得进入处所。
雅国也指出,公众可透过当局的独立举报机制,反映任何涉嫌滥用职权的个案。
数名议员提问资媒局执法人员在搜证时,能扣押哪些物品。
对此,雅国表明当局只会扣押与案件有关的证物。“若是调查无照公开放映事件,可扣押的是储存影片的设备,而不是放映机或放映者的手机。调查被禁影片则可扣押相关影片的拷贝版本,但同样不会扣押分销商的手机。资媒局在完成调查工作后,一般上会归还物品。”
物主也可在48小时内入禀法庭,挑战资媒局扣押物品的决定。
另外,修正法案也删除制作影片和在私人场所放映影片的执照申请条文,以凸显当局只监管影片的分销和公开放映,但有议员希望雅国澄清“公开放映”的定义。
雅国回应时举例,若在家中一个人看片就不是公开放映;在地铁站用手机看电影时,若周围陌生人凑过来偷瞄也不算“公开放映”,“只是公众‘鸡婆’罢了”。他说,资媒局在处理这些个案时会全面考量个中因素才做出评断。
影片(修正)法案昨天三读通过,修订后的法令预料下半年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