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政治影片的管制是否限制言论自由,卫生部兼通讯及新闻部高级政务部长徐芳达说,政府的监管措施是在言论自由、创意表现与维护集体利益之间取得平衡。


他昨日在国会上辩论影片(修正)法案时说:“政府的防范措施旨在维护公众利益不受极其恶劣的内容损害,由此来取得言论自由、创意表现与保护集体利益之间的平衡。这当中存在显著的空间,不是非此即彼,不是完全自由,也不是完全不自由。”


徐芳达是针对工人党非选区议员吴佩松的讲话对法案加以阐述。吴佩松在参与法案辩论时指出,政府在2009年修改影片法令后,政治影片获得解禁,如今过了将近10年,讨论政治课题的社会氛围已经改变,此次修法应该反映这些变化。


“在修改影片执照框架时,把在私人场所放映影片以及制作与复制影片等项目排除在框架外,是认可了社会与媒体行业的成熟。它意识到国人非常有能力根据他们观看的影片进行价值判断,而不是容易被洗脑又容易失去道德感的傻瓜。”


吴佩松也指出,通讯及新闻部与资媒局可以“公众利益”为由禁止任何影片,但所谓公众利益没有明确定义,这允许当局实施苛刻的禁令。


徐芳达回应时强调,不是所有含有政治内容的影片都是政党政治影片,由于政党政治影片会妨碍政治讨论,法令会继续禁止制作这类影片。


他说,影片法令的第33条文禁止扭曲事实又煽情的政治影片。“我们不应该拿政党政治影片与其他影片比较。这类影片可能影响大选的完善与新加坡广泛的政治讨论,是不同种类的影片。”


2015年大选期间,一部新加坡民主党的短片被归类为政党政治影片,但当局说这是首个案例,涉案者未必清楚影片法令的条例,因此没有采取行动。


吴佩松也呼吁政府把历史解读去政治化,让社会能讨论与辩论历史的不同面向与观点,包括1950年代与1960年代的事件,好让新加坡的历史与身份更深刻、更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