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分子在人潮攒动的公共场所引爆炸弹后闯入一家餐厅,挟持数十名用餐者为人质,引发前所未有的安全危机。全国进入戒备状态,武装部队和内政团队立即展开救援行动,国人也陷入着急查询亲友下落的慌乱中。
破坏如此惨烈的恐怖袭击尚未在新加坡发生,但相信多数人会同意,武装部队和内政团队要解救人质,必须与时间赛跑,也得与恐怖分子斗智斗勇,除了武装实力,也讲究谈判技巧、战略部署以及情报收集。
国会昨天就公共秩序与安全(特权)法案展开辩论,话题围绕着在这样的紧急状况中,一般民众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在法案下,警方拥有发布通信限制令的特权,禁止民众在事故地点录像和拍照,其中以安保团队的部署情报最为敏感,违反限制令者可被判罚款与监禁。
通信限制令是多名议员最关心的课题之一。他们审视法案时担心,限制令也会影响民众向家人报平安或联系警方的能力,通信封锁也可能导致后续调查工作缺乏图像证据,造成虚假指控。
对此,提呈法案的总理公署部长兼人力部和内政部第二部长杨莉明澄清时强调,联系家人报平安不算犯法,限制令只在事故范围内有效,目的在于制止暴露安全行动,危及人质性命的“不负责任通讯行为”。
这在一定程度上能遏制两种情况:恐怖分子同谋伪装成一般民众,监督和通报警方位置;以及普通民众当起“公民记者”在网上发出现场图像与视频,结果意外暴露警方行动,惊动恐怖分子,反而成了扯后腿的人。
通信限制令也牵引出另一重要问题。一些国外袭击事件显示,媒体现场直播暴露警方行径,让恐怖分子有所防备,我国汲取他国经验后决定,发生恐怖袭击、颁布通信限制令时,主流媒体的报道也得受到约束。
这是合理的要求,但与此同时,主流媒体也是辟谣和提供准确信息的有效媒介。媒体无法掌握第一手消息,便难以协助民众在大量混乱的信息中分辨真伪,而事故周围若仍有人利用社交媒体传播现场状况,反观主流媒体无法提供最新消息,也容易令外界质疑媒体在紧急事故中的积极作用。如何在保障救援行动成功的当儿,为民众提供足够的信息,防止假新闻进一步对社会造成破坏,是决策者须进一步思考的问题。
另外,相较于恐袭这类威胁明确的事故,同样能启动新法令的情况还包括定义比较模糊不清的“大规模公共秩序问题”。这令多名议员担忧法案覆盖率过于广泛,影响人们今后组织和平示威。
杨莉明昨天发出的信号是“一切如旧”,政府不会援引法令抑制和平示威,也不启动通信限制令。她也阐明政府对大规模公共秩序问题的定义:例如示威活动延续超过一周,示威者不断增加,还占领中央商业区的公共场所,阻碍车辆与行人往来,并影响周围商业活动。这不禁令人联想起2014年的香港“占领中环”运动,以及2011年纽约“占领华尔街”示威。
无论是恐怖袭击还是占领示威,新加坡都未曾经历过,这也是昨天辩论流于以各种假设情况为主的原因所在。从某个角度来看,支持与质疑法案一些条文的讨论都纯属纸上谈兵,因为不到执行法令的时刻,谁也无法准确判断法令是否给予了执法单位充分控制局面的权限。既然无法预知这一点,面对未知的恐怖威胁多做些准备总是好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