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因诽谤被令赔偿12万元的法律系副教授上诉得直,高庭法官裁定他并非出于恶意,而对三名公寓管委会成员做出具诽谤性指控。


新加坡管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高树超被指于前年3月4日在武吉知马的嘉皇居(Duchess Residences)公寓的常年大会上,诽谤三名公寓管理委员会成员。


由于公寓当时面对财务周转问题,高树超于是在大会上质疑管委会有意隐瞒一些收款,并对居民作出错误陈述,有意欺骗居民。


三名管委会成员分别是管委会主席陈国洸、时任财政的柯国金和当时的秘书鄞宪民。陈国洸是一名高级律师,柯国金是上市公司MTQ Corporation的非执行主席,鄞宪民则为数家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也是新加坡潮州总会理事。


管委会在大会上要求高树超收回具诽谤性的指责,高树超听了对方解释后,同意他用词不当,但不肯为自己的言语道歉。管委会事后写信再次给予高树超机会道歉,不过他拒绝。


陈国洸、柯国金和鄞宪民于是入禀法院起诉高树超,国家法院法官同意诉方的立场,即高树超的说话带有恶意,而且被他诽谤的三名起诉人都是具社会地位的人。


法官也认为,高树超并非为了照顾其他居民的利益才说出那番话,他当时是唯一没有支付一笔特别款项给管委会的居民,所以其主要目的是为了避免付款。法官最后下令高树超赔偿12万元给三名起诉人。


高树超不服所判,上诉至高庭,高庭法官施奇恩上周五发表裁决,判高树超上诉得直,不必赔偿12万元。代表高树超的是信约律师事务所的李一阳律师。


施奇恩法官在判词中指出,虽然高树超在常年大会上确实使用了指控性的语言和语气,但他并非出于恶意,或想借指控管委会来逃避支付特别款项。在他看来,高树超当时是真诚相信管委会在处理公寓财务上犯下错误。


上诉结果出炉后,高树超在庭外告诉《联合早报》,他很高兴正义获得伸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