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急送疑中风的82岁病人去医院,但下车处却被一辆私召车堵住,救护车司机要求私召车司机让路,却遭对方撞额头,护士的额头也被推。
沈光伟(译音,54岁)承认,他在前年12月14日下午4时30分在陈笃生医院紧急部门前的救护车下车处,蓄意伤害救护车司机托马斯(Thomas Charles,64岁),导致后者头晕、走路步态不稳。他昨天被判坐牢四个月,但获准本月20日才入狱,以让他考虑是否要提出上诉。
主控官孔科富副检察司披露案情说,托马斯和护士查尔斯(Charles Gabriel,29岁)在案发当天载着一名疑中风的82岁病人去医院急救。不过,当救护车抵达医院紧急部门的门口时,因沈光伟的车停在救护车的下车处,导致托马斯和查尔斯无法从救护车的后门让病人下车。
托马斯和查尔斯等了约五分钟后,决定要求沈光伟把他的汽车移开,但后者拒绝,并说他也是在让一名病人下车。双方起争执时,沈光伟走向托马斯,用他的额头撞对方的额头。
查尔斯用手机把沈光伟的举动摄录下来,引起沈光伟的不满,挑衅他打架,并在过程中用额头推他的额头。
沈光伟的做法耽误了病人急救约五分钟时间。托马斯见他拒绝让路,便把救护车驾到20公尺外的另一个下车处。
之后,他自己感到头晕,在场的一些警员上前扶他,沈光伟却不肯罢休,对着托马斯和查尔斯大吼,要跟他们打架,但被警员阻止。
托马斯的额头疼痛,感到晕眩,走路不稳,看医生时得到三天病假。查尔斯则没受伤。
孔科富副检察司促国家法院判沈光伟入狱半年时,形容被告的行为粗野和应受到谴责,因此刑罚应具有以儆效尤的效用。他说,沈光伟的罪责重,干扰重要的公共医药服务,也故意当众吵闹。
沈光伟的律师却要求法官罚款就好。他称,沈光伟事发前经过一个意外现场,受人所托把在意外中受伤的女佣送去医院。沈光伟担心女佣因不熟悉而找不到紧急部门,也不清楚她的伤势,所以才好心把她载到下车处。
律师指出:“他感到愤愤不平,因为他在做好事,但他承认应更好地控制自己。他是一时冲动。”
黄炳鸿法官认为,罚款并不适合,刑罚须发出明确的信息,遏制这类罪行。
沈光伟向查尔斯使用武力的控状,在法官判刑时一并考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