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脚踏车业者oBike过去因胡乱停放脚踏车,以及没有在指定时间内移走脚踏车等,遭市镇理事会罚款,所拖欠罚款金额至少12万元。


根据《今日报》报道,遭oBike弃置的办公室门外,昨早张贴了九叠、由碧山—大巴窑市镇理事会开出的罚单。


罚单上列明,oBike须在罚单开出日期的14天内缴付罚金。如果无法在限期内缴清款项,市镇会可安排分期付款。要是oBike没有在指定期限内偿还款项,市镇会将采取法律行动,追讨款项。


碧山-大巴窑市镇会发言人答复《联合早报》询问时说,罚单都是在去年11月和今年2月间开出,共172张,罚金总金额达8万6800元。


在oBike宣布退出本地市场前,市镇会已按照拖欠管理协定,向oBike发出提醒,而oBike当时也表示他们正在安排缴付罚金。不过,oBike在宣布停业前,并没有缴清罚款。据悉,市镇理事会上一次向oBike发出提醒是在上个月6日。


发言人指出,如果oBike没有在指定期限内缴付罚款,市镇理事会将与陆路交通管理局商讨,及征询法律意见,再决定下一步行动。


另外,马林百列市镇理事会主席林谋泉也透露,他们向oBike发出了约八张罚单,遭拖欠的罚金总额约2600元。


他说,罚款的用意是要起到阻遏作用,避免胡乱停放脚踏车的情况发生,并非市镇会的收入来源。既然oBike目前已申请清盘,他更倾向让oBike将资产用来归还用户的订金。


丹戎巴葛市镇理事会和裕廊—金文泰市镇理事会也分别遭oBike拖欠约3万元和3500元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