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灵活地针对旅游业和商业模式未来的改变,国会通过新加坡旅游(餐馆与酒店税收)修正法案,不过法令允许的征税范围,目前不会扩大到新加坡一级方程式车赛和酒店业者以外。


贸工部兼教育部高级政务部长徐芳达昨天在为新加坡旅游(餐馆与酒店税收)修正法案进行二读时,指出过去10年,在新加坡举行一级方程式车赛(F1)期间向酒店收取的餐馆与酒店税平均每年达1300万元。税收归新加坡旅游局,作为旅游发展基金的一部分来支持F1活动。


旅游(餐馆与酒店税收)法令上一次修订是在2008年,以更针对那些可提升我国品牌的旅游活动。自此,餐馆与酒店税只在F1举行期间向酒店征收。


他说:“修改法令是为了明确立场,确保付税的各方获得一致的对待。餐馆与酒店税的原则不变,即确保最有可能从旅游活动获益的业者能协助承担活动的费用。”


目前,餐馆与酒店税主要针对酒店、餐饮场所与酒吧。法令修正后扩大到其他种类的业者,以灵活应对商业模式和领域趋势未来的改变。不过,政府现阶段不会把征税范围扩大到F1和酒店业者以外。“征税会继续采以针对性且适当的方式,若未来有计划扩大到其他活动或业者,会咨询业界代表。”


徐芳达回答非选区议员吴佩松的询问和建议时指出,法令上一次订后,特定酒店在F1期间需要缴税。每年征收的税不同,依领域表现而定。每年的平均税收是1300万元,税款用于支持F1赛事。


新加坡将续办F1至2021年,主办F1的直接成本每年需约1亿3500万元,政府承担六成。


修正法案昨天已在国会三读通过。修正内容包括,不论顾客付款的形式,业者须为所有服务缴交税。例如,旅客以现金礼券换取酒店客房,礼券价值也算为应缴税收入。因售卖企业配套或结婚配套,连带达成的交易,或是通过会员积分计划换取的客房住宿也须缴税。


旅游局局长的权限也扩大,可向应缴税者索取信息,以便为税收政策提供意见。业者须在五年内保存相关资料,比现有的两年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