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修订法令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同时,也希望继续打造亲商环境,以避免对市场造成不利影响或其他意外后果。


国会昨天三读通过小额索偿庭(修正)法案,律政部高级政务部长唐振辉在法案进行二读辩论,讲解法案如何加强对公众的保障时,作出上述强调。


根据修订的法案,小额索偿庭将扩大司法权力并加强索偿程序,方便更多人寻求司法途径解决问题,也让索赔案能快速且更具成本效益地审理。


议员林谋泉(蒙巴登区)也是消费者协会会长。他针对修订法案发言时,询问政府是否可考虑禁止商家将防止买家通过小额索偿庭追究责任的仲裁条款,列入销售条约,以对消费者公平。


林谋泉以消协近日处理的个案为例说:“有一名消费者购买到损坏的家具,消协代他致函有关商家,但商家开口就拒绝参与协调,更叫这名顾客入秉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申诉。”


他补充说:“的确,多数消费者购买较低价值的物品时,不会详读销售条款,多数人不太可能入秉法庭作出申诉,因为相关费用太过高昂……若政府能规定商家不得拒绝小额索偿庭介入,那将能更有效地保障消费者利益。”


唐振辉回应说,政府的一贯原则,是在维持亲商环境及保护消费者利益间取得平衡。“我们以平衡的视角看待相关事宜,而不是单从消费者角度考量。若政府倾向任何一方,可能对市场造成扭曲或其他不利影响。”


与此同时,有议员建议政府规定商家在分期付款租购的条款列明,买卖双方有权通过小额索偿庭就任何纠纷进行申诉,并实施两个星期的“冷静期”,让双方有时间就交易进行思考。


对此,唐振辉说,政府对在个人与商家间的销售条约中,加入具特别用意的规定非常谨慎,但这并不表示消费者没有针对不公平条款寻求申诉的管道。


“被广泛公认为不公平的合约条款,在现有法令下仍能被撤销,无论消费者与商家有任何协议与否,目前也有针对高压销售或误导销售手法的法律。”


唐振辉指出,受不公平交易影响的消费者也可向消协寻求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