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蔡厝港路一带的黎光园上月28日出现漏水情况,但管理层未及时修好水管,在四天内浪费了相等于1.5个奥林匹克泳池的水量,被公用事业局罚款2000元。这也是首次有人因未遵守公用局有关修补供水设施的通知,触犯了条例而被罚款。


蔡厝港一公寓水管爆裂却未及时修补,四天内浪费了相等于1.5个奥林匹克泳池的水量,被公用事业局罚款2000元。


这也是首次有人因未遵守公用局有关修补供水设施的通知,触犯了条例而被罚款。


公用局昨天发表文告说,违例公寓是位于蔡厝港路一带的黎光园(Nicon Gardens)。


上个月28日傍晚,公用局接获公众反馈,指该公寓出现漏水情况,立即派人到现场,彻夜调查后发现是公寓范围内的地下供水管漏水。


由于该水管是由公寓管理层负责保养的,当局指示他们立刻修补水管,以免继续浪费水。为确保维修工作尽快进行,当局也提供了一份名单,告知有哪些持有执照的水喉匠。


之后两天,公用局进行了现场勘察,并多次提醒公寓管理层加紧维修。居民也拨电查询进度,但管理层仍未遵从当局指示。


公用局也在上个月29日至本月2日间,向黎光园管理层发出了三次通知,要求他们立即修补水管,避免进一步浪费水。但管理层直到本月2日才修好水管,那已是接获公众通知的四天后。


公用事业局供水(网络)署署长里祖安(Ridzuan Ismail)说:“我们认为,这种蓄意浪费水的行为是不可接受的。在新加坡,水是宝贵资源,所有人应各尽其责保护它。我国优质洁净的水源供应,绝不能被视为理所当然。”


祖安也指出,尽管公用局一再指示黎光园管理层修补水管,但他们未能迅速采取行动,浪费了大量的水。


当局透露,黎光园在四天内浪费了约4000立方米的水,相等于1.5个奥林匹克泳池水量,也是该公寓每月平均用水量的四倍。


根据公用事业(水供)条例第15(3)节,未遵守公用局有关修补供水设施的通知,属于违法行为,可面对高达1万元罚款、或长达12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这是首次有人因触犯这项规定而被罚。考虑到黎光园管理层是初犯,公用事业局允许他们缴付2000元罚款,以免予起诉。


公用局也在文告中强调,业主有责任保养其供水设施,立即修补漏水处,以免浪费水或干扰水供。当局也将毫不犹豫采取行动对付那些不遵守规定的业主。


公众可拨打公用局24小时热线1800-2255-782,举报任何漏水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