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男子从马来西亚非法进口一只黑犀鸟,昨天被分别罚款4000元。
根据农粮兽医局文告,两名涉案男子是29岁的赛莫哈末(Syed Muhammad Bin Syed Hassan)和35岁的穆罕默德(Mohammed Bin Ali)。
今年5月12日,农粮局接到移民与关卡局的通知,指他们从兀兰关卡一辆马国注册的电单车的前方收纳箱内,起获了藏匿在纸袋内的雏鸟。
根据濒危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黑犀鸟属于受保护品种,而赛莫哈末不持有进口黑犀鸟的准证。
农粮局的调查也显示,赛莫哈末是在穆罕默德的安排下,将黑犀鸟载送给他。
这只黑犀鸟被没收后,已交由新加坡野生动物保育集团照顾。
农粮局说,任何人在未持有CITES准证的情况下,进口受CITES保护的动物到我国都属于非法行为。一旦罪成,则当局每起获一只动物,违例者就可面对高达5万元的罚款(总罚款额不超过50万元)、长达两年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除此之外,倘若动物或鸟类遭受了不必要的痛苦,违例者也可能面对高达1万元的罚款、长达12个月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农粮局提醒公众不要非法进口活体动物、鸟类和昆虫到新加坡。
公众也可上农粮局网站或下载手机应用SG TravelKaki,查询有关从海外带动物入境的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