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星期二审理社运人士范国瀚与新加坡民主党副主席陈两裕涉嫌藐视法庭的案件。范国瀚代表律师指其面簿评语没有影射新加坡法庭不独立公正,并认为去年10月生效的藐视法部分内容有违宪法,呼吁法官推翻相关条文。


总检察署副检察官黄永吉则指范陈两人的言论明显是蓄意所为,质疑我国司法制度的公正与诚信,也存在削弱公众对司法制度信心的风险。高庭法官吴必理聆听双方论述后决定延期下判。


范国瀚今年4月27日在个人面簿上转载一家马来西亚媒体入禀当地法院提出司法审查申请的新闻,并评道:“马来西亚法官在处理具有政治含义的案件时,比新加坡法官更独立”。总检察署三天后以范国瀚藐视法庭为由,向高庭提出拘押令申请。


陈两裕随后声援范国瀚,在网上指总检察署采取法律行动“证实了范国瀚对新加坡司法制度独立性的指控”。


审讯长约五小时半


在长约五小时半的审讯中,总检察署与答辩方就如何理解两人言论交锋。黄永吉指出,范国瀚原文凸出政治与司法独立问题,一般合理读者将理解为他批评新加坡司法制度缺乏诚信,在政府与担任政治职务者参与的诉讼案中不会公正审理,无论案情如何都会作出有利于政府的判决。


此外,评论发表于开放的面簿平台,范国瀚帖文隐私设置转为“公开”,任何人都能看到其言论。至于陈两裕的评语,黄永吉说,一般人也会理解为法庭有未审先判之嫌,这构成藐视法庭,而非简单的合理批评。


不过,范国瀚的代表律师图莱辛甘和朱正熙则说,范国瀚是指新加坡有独立的司法制度,只是马国司法制度的独立性比新加坡高,他的合理比较不应被视为藐视法庭。他们也说,截至总检察署采取法律行动之时,只有29人回应范国瀚的面簿帖文,私人面簿账号也有别于出书或博客文章,影响规模有限。


国会2016年通过司法维护法案,将藐视法庭纳入法令,其中法令有关什么会构成藐视罪名的描述,引起双方分歧。法令指藐视法庭的行为包含两部分:质疑司法制度的诚信、公正性与正当性;以及构成削弱公众对司法程序信心的风险。答辩方认为范陈言论没有造成相关风险,而如果连“微小或奇异的可能性”都能被视为削弱司法公信力的风险,用于治他人藐视罪名,这有违宪法第14(1)章节对言论自由的保障,因此应被推翻。


总检察署在进一步呈堂的书面陈词中反驳道,他们的言论确实存在削弱公众信心的风险,国会在宪法下有权制定约束宪法第14(1)章节的法令,答辩方也曲解了相关法律,呼吁法官撤销他们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