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巴黎携带过万元名牌物品入境却没申报,25岁女子企图逃缴819元消费税,结果遭罚款5500元,1万1710元的名牌货也被法庭充公。
新加坡关税局前天发文告指出,25岁新加坡籍女子陈思憓因逃缴消费税,在国家法院认罪后被判罚款5500元。关税局发言人受询时也证实,涉及逃缴消费税的名牌物品已遭法庭充公。
今年1月12日,陈思憓从法国巴黎飞抵樟宜机场后,试图直接从关卡绿色通道入境,遭关卡人员截查。搜查结果发现,陈思憓的行李箱内共有10件从外国购买的名牌物品,包括路易·威登(LV)和万宝龙(Mont Blanc)的皮包、手提袋和腰带等。
文告指出,她深知这些总值超过1万1710元的名牌物品需缴付消费税,却并未做出申报,企图逃缴约819元的消费税,结果因此被捕。
调查显示,陈思憓在法国购买名牌物品后,拍照放在自己的社交媒体页面上兜售,相信因此被关税局盯上。
针对逃缴消费税一事,陈思憓前天在面簿贴文表示案件终于了结,同时也籍此提醒朋友,出国旅行回来要注意申报物品。
关税局提醒说,公众入境时有责任申报准确的关税金额。根据关税法令,逃缴消费税者可面对高达漏税款额的20倍罚款,或监禁最长两年,或两者兼施。
此外,根据关税局条例,出境超过48小时者,凡购买回国的物品、纪念品、礼品和食品总值超过600元,必须缴交7%的消费税。若出境少过48小时,免税限额则是150元。免税物品也只供个人使用,不允许作为商业用途。
公众若有关于非法走私或逃缴消费税的情报,可拨打关税局热线1800-2330000或电邮至customs_intelligence@customs.gov.sg,同时也可透过Customs@SG应用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