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一辆飞机牵引车撞上樟宜机场停机坪前的建筑柱子,使第二搭客大厦过境厅的地板下陷。职总富食客经营的旺咖啡座须重建。集团过后入禀高庭向肇祸司机与新航工程索讨,败诉后提出上诉,最终可获赔约17万元。
樟宜机场第二搭客大厦发生飞机牵引车撞柱子的意外,数家小食铺被迫停业五个多月,包括职总富食客经营的旺咖啡座。最高法院上诉庭裁定,原本败诉的富食客可向肇祸司机及其雇主新航工程索得17万余元赔偿。
2014年2月13日,一辆飞机牵引车撞上樟宜机场停机坪前的建筑柱子,导致上方的第二搭客大厦过境厅地板下陷。建设局过后下令关闭受影响范围以进行修复工程。
数家小食铺也被迫暂停营业,包括由职总富食客(NTUC Foodfare,简称富食客)经营的旺咖啡座(Wang Cafe)。受影响商家在事发约五个半月后,即同年8月初才获准重新开放,进行重建的旺咖啡座则迟至同年11月才重新开业。
富食客过后入禀高庭,起诉指肇祸司机叶智川(48岁)疏忽,造成富食客蒙受损失,身为雇主的新航工程(SIA Engineering)也必须为叶智川的行为负责。
诉方索讨约44万2000元的赔偿额,包括三个半月共18万3000多元的租金、17万1000多元盈利损失、8万2000多元重建费和约5900元修理及更换器材的费用等。
高庭去年10月裁定富食客败诉,后者不服裁决提出上诉,最高法院上诉庭昨天发表判词,推翻原本的部分裁决,让富食客可获赔约17万元,补偿它的盈利亏损。
高庭法官王少凌认为,咖啡座的盈利损失与撞击意外没有直接关系,而是源于过境厅被建设局下令关闭。富食客遭遇的是柱子损坏造成的“连锁效应”,其他在那里做生意的小食铺也同样受影响。
不过,由大法官梅达顺、上诉庭法官庄泓翔和高庭法官罗赐安所组成的三司认为,咖啡座蒙受损失与叶智川的疏忽行为有关。叶智川的工作范围靠近咖啡座,而咖啡座暂停营业的导因是叶智川的疏忽行为造成意外,当局得关闭受影响范围进行修复。
因此,三司认为,叶智川与新航工程必须为咖啡座在停业期间所蒙受的亏损负责,赔偿富食客17万6176元外加利息。
至于咖啡座所花费的重建费用,三司指出,没有充分证据显示当局因结构安全问题而要求咖啡座进行重建。“在我们看来,重建咖啡座是富食客为更新三年租约所做的商业决定。”因此,叶智川与新航工程无须赔偿富食客重建咖啡座的花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