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侍应生遇车祸的索赔官司出现转折,被控刑事罪的女骑士并非主要肇祸者,未被提控的男驾车者反被高庭裁定得承担九成赔偿责任,法官也指示诉方联系总检察署,要求重新翻案调查。


高庭法官赖秀珠为这起民事诉讼下判时,严厉谴责肇祸男子田震添(63岁),指他酿车祸后没有留下来帮忙或查看,反而特意绕一大圈返回车祸现场,尝试制造假象逃避罪责。


《联合早报》昨天(7月20日)报道,马来西亚籍女侍应生苏慧明于2014年6月27日上午,乘坐女同事欧阳秦珑(26岁)驾驶的电单车,从柔佛新山来新上班途中,在朝往樟宜机场方向、靠近罗尼路出口的泛岛快速公路遇车祸。


电单车撞上田震添的汽车车尾后,两人双双坠车。头部重伤的苏慧明沦为植物人,三年后过世,死时33岁。


苏慧明的马来西亚籍丈夫沈天祥越堤索赔,代表亡妻起诉欧阳秦珑和田震添疏忽,须负起赔偿责任。案件前天在高庭开审,由法官定夺两名答辩人是否有赔偿责任。


在沈天祥、欧阳秦珑和田震添陆续完成供证后,高庭法官赖秀珠昨天中午宣判,裁定欧阳秦珑和田震添分别得承担10%和90%的赔偿责任。


法官表示,在反复查阅行车记录器视频,包括以慢速和倒带查看后,她认为田震添才是主要肇祸者。


肇祸者急速换道 电单车闪避不及撞上


她指出,原本行驶在最右边车道的田震添,突然急速切入至电单车的车道,欧阳秦珑来不及闪避,才会撞上汽车车尾。


而田震添接下来所做的行为令法官发指,他在车祸发生后没有停车查看,反而把车子开到路肩,接着离开高速公路,再绕一圈回到车祸现场,把车子停在最右边车道。法官指田震添这么做是尝试制造假象,逃避肇祸罪责。


欧阳秦珑事后被控驾驶疏忽导致他人受伤,2016年3月在国家法院认罪,被判罚款2500元。但田震添则未面对任何提控。


法官谴责田震添说:“你的行为导致一名妇女丧命,第一答辩人也被治罪,你尝试制造假证据的行为不能被容忍。”


法官接着指示诉方律师致函总检察署要求翻案,重新调查这起交通事故。她也将在日后发表完整判词阐明裁决原因。


至于最终赔偿额,法院将择日进行审理与估算。诉方目前未定下具体索赔额,但数额料达50万元。


由于沈天祥仍拖欠大笔医药费,包括妻子留医陈笃生医院期间所开销的8万5000元费用,代表诉方的律师兰维尔古玛星(Ranvir Kumar Singh)向法官申请,在法庭估算最终赔偿额之前,让沈天祥先向答辩人索取部分赔偿,法官批准诉方这么做。


兰维尔古玛星告诉本报,诉方打算申请让答辩人支付约20万元的“临时赔偿”,用来支付拖欠的住院费和疗养院费用等。(部分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