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Bike倒闭,消费者无法索回预付的49元押金成了热门话题。


以个别用户来看,49元不算高,向业者采取诉讼行动不太可能。但因为涉及超过10万名用户,押金总额630万元,这是不小的款项。


不仅是oBike,本地还有其他涉及“预付”(pre-paid)款项的消费,包括“押金”“配套”(packages)服务和产品的收费以及网购等。


比如,支付托儿所和补习中心的押金;美容院或健身中心的配套;上网购物、订购机票和酒店住宿等。


消费者使用“预付”方式消费之前,到底应该注意什么,他们又能获得多少法律的保障?消费者集体打官司,胜算大吗?


本期《说法识法》,张俊伟律师(德尊律师事务所)和易叔莹律师(李及李律师事务所)分享他们的看法。


我国目前未有特定的法律保护“预付型”消费者,商家一旦破产,消费者要索回预付款不容易。如果受影响的消费者很多,即使符合条件可以展开“代表诉讼”(representative action),即使胜诉,被列为答辩人的商家也未必有钱偿还。


易叔莹律师说,消费者一旦面对商家无法提供货物或服务的情况,除了合约,目前普通法并没有相应的条文可以保证预付款项获得退还。


张俊伟律师则说,如果消费者不满意所预付的服务,或完全没有得到服务,虽然有可能通过法律的途径索回赔偿,但是赔多少钱仍得视情况而定;消费者可向专业机构咨询法律意见,了解本身的权益。


消费者预付时该注意什么?


易叔莹律师说,消费者要进行预付交易时,应考虑商家的声誉、信贷评级(credit rating)以及它们是不是经营合法与可靠的生意等;付款方式应该直接支付给商家,并坚持索取收据或要求商家提供付款证明。


她指出,一些情况是,条文列明消费者一旦终止配套或在期限内没用完配套,就无法索回预付款项,“还没付款前,消费者最好先慎重查看条文。”


张俊伟律师说,消费者准备预付消费前最重要的考虑是,商家可能破产和清盘,到时可能无法索回任何款项。


新加坡消费者协会也建议消费者采取措施,避免预付款的潜在风险。例如,消费者可同商家协商分期付款,而不是一次过付清。消费者也应尽量避免签下高价位或长期的预付配套。


消费者还可查询商家是否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使用第三方保障服务如易通TRUST,并询问商家的退款条例。选择光顾有消协保证标志计划(CaseTrust)认可的商家,预付金也可获得保障。


消费者也可使用提供一定保障的付款方式如信用卡,倘若没有得到应有的货物或服务,消费者一般可在付款后的120天内向信用卡公司索求退款。


消费者集体打官司可行吗?


两位律师认为,用户或消费者可用“集体”方式,展开诉讼。这类集体诉讼在本地称为“代表诉讼”,但必须符合一些条件,包括共拥共同的利益。


所谓的“代表诉讼”,是一组人有共同利益,他们从中选出一些人当他们在诉讼过程的“代表”。这些“代表”获得授权,代表消费者指示律师,这类诉讼的主要好处在于律师费能共同承担。


张俊伟律师说,要展开代表诉讼,首先所有起诉人必须有“共同利益”。法庭会考虑不同的因素,再来裁定消费者是否有共同利益,这包括“代表”必须充分代理整组人的利益、整组人有共同的法律或事实课题,而且整组人都能获得补偿。


其次,即使整组人有共同利益,法庭仍然有权不批准代表诉讼,“这样的情况可能出现在答辩人要针对不同的起诉人,提出不同的抗辩理由。”


换言之,这类诉讼中,所有人必须达致协议,福祸与共,而代表律师也必须确保他代表这些人并没有利益冲突。


张俊伟律师指出,即使符合条件能展开代表诉讼,并且胜诉,“代表”也未必能取回款项,“公司没偿还能力,消费者也取不回分文。”


易叔莹律师同意上述看法。她说,诉讼肯定有风险,因为诉讼未必会成功帮消费者索回,“也得看诉讼过程的成本效益问题。”


她举oBike为例,公司是否有钱付款是个问题,“如果有任何的集体诉讼,官司不是确定赔偿而是如何执行赔偿的问题。因为不同消费者有不同索额,可能会有一些困难。”


她指出,诉讼的成功与否,不是与索额多少挂钩;代表诉讼也没有最低人数的限制。


“有两个主要课题必须考虑,那就是商家是否有义务退还?如有义务,又是否有能力退还?


她说,一些情况是,商家可能说大部分的预付款已被用掉,已没多少钱可以退还给购买配套的消费者。一些商家可以辩说,这类预付款根本无法退还,因为已经过期等原因,所以得根据个案的事实来看。


官司不易打,有何更省时省钱方法取回预付款?


oBike的49元押金“高不成,低不就”,打官司不太可能。而涉及已申请破产或清盘的索偿对象、不属货物及服务性质的交易,以及退还租用押金等个案,小额索偿庭也不受理。遇到这样为难的情况,消费者如何是好?


两位律师都建议,可以向清盘人提呈债权证明(proof of debt),并附上相关支持文件(如收据、发票或合约),要求清盘人在计算剩余资产时把索赔考虑在内。


消费者可自行到律政部的电子服务网站(www.mlaw.gov.sg/eservices/io/)申请债权证明,须支付申请费5元。


清盘人会给债权人期限,证明相关债务,再来评估,看是否接受或拒绝,或给予部分债权人索款。


易叔莹律师指出,清盘人一旦接受债权证明,公司有资产可以分配,清盘人会召开债权人会议,汇报公司的财务状况,然后做恰当分配。


“公司如果清盘,消费者须向法庭申请看是否可以展开诉讼。如果是提呈了债权证明且被清盘人接受,意味着索偿人不必向法庭证明索款。”


张俊伟律师说,如果是外国公司,而且是在海外清盘,那得视该国的法律而定,受影响的本地消费者可能可以提呈债权证明,获得一些赔偿。


不过,他提醒,消费者能否成功取回一些或全部的预付款,就得看外国的法律条文,以及看该公司是否有足够的资产分给债权人。


有关管辖该公司的海外法律,他建议消费者咨询适当的法律意见。


易叔莹律师提醒,外国公司如果在本地有资产,本地消费者可能可以根据判决得到索款;如果没有资产,消费者就没多少的途径可以取回预付款,“本地消费者只能到海外起诉,或到该公司所拥有资产的地区执行本地判决。”


张俊伟律师提醒,即使清盘人接受债权证明,不代表债权人就能得到全额赔款,“可以取回多少,就得看公司到底负债多少,还有多少资产可以分配给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