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人曾在10年间涉及约17起车祸,他针对其中九起采取法律行动索赔。在其中一起车祸官司中,起诉人在车祸后声称没事不必报警,却在一年多后起诉对方,他最终被指胡乱发起诉讼而被判败诉。


一辆红色轿车频频发生车祸,它的男车主则频频打官司,以脖子和脊椎受伤为由,10年来为至少九起车祸入禀法院索赔。在最新一起官司中,男子被指胡乱发起诉讼而被判败诉,辩方也建议总检察署对他展开刑事调查。


被指是“连环索赔人”的克里斯安(Christianne Rameshwaran,49岁),驾驶一辆红色的福特(Ford)轿车。《联合早报》取得的法庭文件揭露,在2004年至2014年期间,这辆轿车涉及大约17起车祸。


同一期间,克里斯安针对其中九起车祸采取法律行动,入禀国家法院向其他车主索赔。


其中一起官司是由克里斯安起诉男子沈益元(52岁),所涉及的车祸发生于2011年9月3日,地点是惹兰勿刹路。克里斯安指沈益元突然撞上他的红车车尾,导致他的头、脖子和肩膀受伤,沈益元须为疏忽行为做出赔偿。


但沈益元辩称,事发时是克里斯安突然刹车,导致他也得紧急刹车。他下车查看后发现两辆车没有受损,克里斯安也无受伤迹象。为了息事宁人,沈益元答应克里斯安的索讨,当场给他100元作为补偿。


一个小时后,沈益元接到克里斯安的来电,他称后者叫他别报警,因为“没有车祸发生”以及“不想找麻烦”,而沈益元同意不报警。岂料,克里斯安在车祸发生一年多后,对沈益元采取法律行动。


官司于去年7月在国家法院开审,断断续续审理了八天后,法官今年4月下判,以诉方证据不足为由,裁定克里斯安败诉。


代表沈益元的Cooma & Rai律师事务所在开庭及结案陈词中指出,克里斯安的指控有夸大和捏造事实的嫌疑,他声称所承受的伤势也与车祸无关。


原来,辩方展开背景调查后发现,克里斯安是一名“连环索赔人”,截至2015年8月,他所发起的索赔诉讼有12起,如果只考虑车祸索赔诉讼,克里斯安在10年内打了九起车祸索赔官司。


辩方一一列出克里斯安曾发起的诉讼,并点出个别官司索赔书中的破绽,包括车祸日期有出入,以及克里斯安每次发生车祸都没有报案等。


同时,克里斯安每次遇车祸后,会自行到不同医院检查。他大多时候会坐轮椅到医院,脖子也戴着颈托,看似重伤的模样。


综合不同医药报告的内容,医生们检查克里斯安后发现,他的脊椎受伤与手臂麻痹应该是在车祸发生前就有的问题,他所申述的身体疼痛也有夸大的嫌疑。当医生要求拿下颈托以做进一步检查时,克里斯安都强烈拒绝,并且不愿留院接受观察。


辩方建议总检察署对起诉人展开刑事调查


辩方律师安排助手跟踪克里斯安和拍摄视频,并于审讯期间在庭上播放部分视频片段。辩方指出,视频中可见克里斯安不必轮椅代步,单靠手杖在组屋邻里行动自如。


辩方在结案陈词中指出,像克里斯安这类“连环索赔人”应交由总检察署,让当局展开刑事调查。


根据其他车祸官司的索赔书,从事兼职编辑工作的克里斯安,都会索讨他因车祸受伤而蒙受的收入损失。他曾在一些官司中索讨多达17万余元的总赔偿额。据本报了解,一些官司在未开审前,诉辩双方就取得庭外和解;克里斯安至今所获得赔偿,可能多达20万元。(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