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岁妇女一年多內36次骚扰邻居,泼不明液体和物体,用水泼门及偷鞋等。她昨天认罪。


被告陈秀娥面对36项控状,包括偷窃和恶作剧,以及公共滋扰罪名。


她昨天(7月27日)走路一拐一拐,在家人搀扶下踏进犯人栏。


控方表示,被告没有案底,不反对让被告罚款,或接受缓刑监视。


法官要控方提呈缓刑监视报告,看她是否适合接受缓监,同时给被告一些时间筹钱赔偿,案展8月24日下判。


被告住义顺环路第112座组屋5楼,她是在2017年2月5日到今年3月4日间骚扰三户人家,其中两户住六楼,一户住四楼。


控方以八项控状提控,综合案情,住在6楼的李伟宽(28岁)前后被骚扰五次。


从2017年3月14日到4月10日,被告在他住家外走廊,用不明黄色液体泼地板和门阶,将物体丢在地上等,被告的行径被闭路电视拍到。


李伟宽因被告常骚扰,因此安装闭路电视。


同年10月8日凌晨2时,被告骚扰住4楼的梁翠玲(39岁),用不明液体泼她家的铁门,导致铁门生锈,很难完全关上。梁翠玲花了500元修理。被告没有做出赔偿。


今年3月4日,被告向住6楼的杨金凤(66岁)下手。凌晨时分,被告到她的家用不明黄色液体泼门阶 ,还偷走一双价值9元9角的拖鞋。这一幕被闭路电视拍到。


警方接到报案展开调查,过后逮捕她,今年4月将被告控上庭。(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