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免公路设施遭受蓄意破坏,违例者往后或面对更高刑罚,以加强警戒作用。


交通部兼卫生部高级政务部长蓝彬明医生昨天在国会为陆路交通(执法措施)法案提出一读。


漏油及过高车辆撞损天桥等公路设施的事故都会危害公路安全、阻碍交通,也往往需要高昂的维修费用。


为避免这类事故发生,法案提议加重蓄意损坏公路设施者的刑罚,罚款顶限从现有的最高1万元提高至最多10万元,违例者可能面对不超过六个月的坐牢刑罚则保持不变。


法案也提议制定因鲁莽行为而造成公路严重损坏的新罪行,刑罚为罚款高达5万元,或坐牢不超过六个月,或两者兼施。


去年7月,有一辆拖车因载着挖土机,总高度超过4.5米,在马里士他路往汤申路方向行驶时,挖土机的怪手撞上一座行人天桥,导致天桥倾斜和下陷。


为确保公众安全,陆交局当时得暂时关闭该路段受影响的车道,以便漏夜拆除天桥,结果对公众造成不便。


实里达快速公路也在去年7月发生漏油事故,因路面湿滑导致14辆汽车和电单车打滑,12人受伤入院,部分路段关闭也超过四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