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部长黄循财说,当局没有计划限制可居住在租赁组屋的家庭成员人数。
他昨天在国会答复任梓铭(马西岭—油池集选区)的口头询问时透露,居住在一房式和两房式租赁组屋的家庭当中,超过90%拥有四名或以下的家庭成员。
至于可形成两个独立家庭核心的较大型家庭,例如三代同堂家庭,若需要更多空间,也可申请两个租赁组屋单位。
他说,当局目前没有计划限制可居住在租赁组屋的家庭成员人数。同样的,对于在公开市场上售卖或出租的组屋单位,当局也不会限制可在这些单位中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
内政部兼国家发展部高级政务次长孙雪玲答复任梓铭另一口头询问时透露,租赁组屋申请被拒的最常见原因,包括申请者有能力购买组屋、拥有家庭支持,或无法满足公民身份要求。
对于不符合资格的家庭,建屋发展局将根据个别需求和情况灵活处理。我国现有约6万个租赁组屋单位,另3000个单位在兴建中。
任梓铭在补充询问时说,假设夫妻其中一方是非公民,在办理离婚后须卖掉组屋,并育有年幼孩子,却申请不到租赁组屋,建屋局能为他们提供什么协助。
孙雪玲答说,只要孩子是新加坡公民,议员可向建屋局反映情况,当局将采取“以孩子为中心”的方案,在申请者无法找到其他住屋选择时,确保为孩子提供住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