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车上没儿童坐垫而要求乘客取消预订,对方拒绝后竟一拳打断人家两颗牙齿,另两颗牙齿也因移位须拔除。法官指被告的暴力行为要不得。
乘客的小孩身高不到1.35米,私召车司机因车上没儿童坐垫,拒载他们一家四口,并要求乘客取消预订,遭拒绝后一拳打断乘客两颗牙齿,另两颗牙齿因移位被拔掉。
被告慕哈默希狄(32岁)昨天(7月12日)承认一项蓄意伤人控状,法官下判时说,伤者伤势相当严重,虽然被告可能被激怒,但这种暴力行为要不得。
法官判处被告坐牢五个月,并下令他赔偿9146元医药费。
被告表示需要时间筹钱,法官准他本月26日开始服刑,让他有时间筹钱。
被告案发时是Grab私召车司机,开着一辆黑色的奥迪载客。他有蓄意伤人和蓄意重伤他人等案底。
据案情,去年5月12日上午11时40分,何勇(36岁)和妻子带着两个分别4岁和7岁的孩子,叫了一辆五个座位的Grab私召车载他们去蔡厝港。他们在义顺71街第727座组屋楼下等候。
过了一会儿,被告开着黑色奥迪到来。他估计何勇的孩子身高在1.35公尺以下,按照陆路交通管理局的条例须坐在坐垫(booster seat)上。
由于他的车内没有坐垫,便告知何勇无法载他们一家人,并叫何勇取消预订,另做安排,然后离开。何勇便改订了一辆Ryde私召车,在楼下等候。
与此同时,被告发现何勇没取消预订,便折返现场要他取消,遭何勇拒绝。何勇指出是被告拒载,要被告自己取消。
不久,Ryde私召车抵达,何勇的家人上了车,他也准备上车,突然被告冲上前,一拳打向何勇的嘴巴,导致嘴巴流血。何勇没有抵抗,他拨电报警。救护车过后送他去医院。
根据医药报告显示,何勇上颚中间的两颗门牙被打断,此外,上颚左右两侧的门牙因为移位被拔掉。
何勇目前还在接受植牙治疗,截至今年4月26日,何勇的医药费累计达9813.98元,扣除Grab的保险公司赔偿667.83元,他仍需自掏腰包支付9146.15元。
控方促请法官判监六个月到九个月。控方指,伤者断了四颗牙齿,而且齿根尖骨折,伤势严重。他至今已花了9000余元医药费,接下来的10余年,他可能还需要多付8400元医药费。
控方说,被告有类似案底。虽然只打一拳,但却是打向脸部,那是身体脆弱部位。
被告律师请求法官判监两个月到三个月,律师求情说,被告当时只想着要遵守陆路交通管理局条例,因为小孩高度低于1.35米,才不载他们。他当时很有礼貌地通知对方。
律师说,被告之所以不想自己取消预订,那是因为这样做可能会受处罚,失去一些金钱奖励,饭碗受影响。如果是乘客自己取消,就不会有这样的问题。
律师说,被告一时冲动之举,在某种程度上是因为受到激怒,他事后已感到后悔,并留在现场等候警员到来。
律师说,被告的两个孩子年幼,妻子目前怀孕,就快生产。他是家中经济支柱。被告正寻求辅导,解决脾气暴躁问题。(人名译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