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打银行为节约开支裁员,部门主管不满上司将“点名”的烂摊子丢给他处理,害他承受不了压力崩溃,决定报复管理层,利用公司机密资料撰写文章,隐藏身份恐吓银行全球主管,扬言若不吐出50万元,就会揭露银行的“弊案”。


35岁的纳加拉詹后来被逮捕,他原本被控企图勒索罪,但是控方过后将控状修改为三项在个人保护法令之下的造成他人恐慌的罪名,以及一项挪用手机罪名。


控方以一项造成他人恐慌罪名,以及挪用手机罪名提控,余项交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被告纳加拉詹昨天认罪后,被判罚款1万元。


接手准备裁员名单被告不堪压力


庭上揭露,被告来自印度,事发时已在渣打银行工作将近15年,是银行本地数码业务财政及管理部门的主管。他目前已经不在银行工作。


去年6月中,渣打银行为了节约开支展开裁员行动。被告的直属上司将任务交给了他,要他准备裁员名单。


同事们得知被告负责这项工作后,好些人都找他哭求,令他倍感压力。他甚至向上司请愿,希望对方说服管理层停止裁员,但上司不肯,说银行已经准备好方案协助遭裁退员工找新工作。


到了去年9月26日,被告在员工休息处发现同事遗漏在那里的手机,想到用手机吓管理层的计划。


他隔天将同事的SIM卡取出,放入自己的手机内,用手机设立新的电邮账号。他接着用公司电脑撰写一篇题为“渣打银行数码转型失败?”的文章,内容包括他所知道的机密资料,还将机密文件附在文章内。


被告接着用手机把文章发给渣打银行数码零售银行业务的全球主管亚历山,要他交出50万元,否则就会把文章公诸于世。但他并没有交代亚历山该如何支付这笔“封口费”。


为了躲避追查,被告事后马上关闭电邮账号,删除了文章,还把自己的手机连带SIM卡在东海岸公园丢弃。


亚历山接到电邮后十分震惊,发现文章内的许多机密资料有损银行的声誉。他立即通知管理层,并且报警。


主控官表示,被告的行为造成银行高层极度的恐慌,而他用尽方法隐藏自己的身份,不但加剧了高层的恐惧,还让警方浪费大量资源捉人,因此建议法官为造成恐慌罪名判被告最高罚款5000元。


代表律师求情时说,被告是在机缘巧合之下看到手机才会想到犯案。他因为无法承受裁员事件带给他的压力,而上司都不听他的劝告,令他感到无能为力,因此才会想要吓高层报复,但实际上他并没有真的想要勒索,希望法官轻判他。


国家法院法官马文德下判时说,法庭严厉看待勒索恐吓的行为,但是因为被告没留下银行户头的资料,因此相信他并没有真的想要勒索钱,但他罪行不轻,同意控方的立场,要他为造成他人恐慌的罪名罚款5000元。


至于挪用手机罪名,法官认为他除了挪用手机以外,还用手机犯案企图隐瞒身份,判他罚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