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表示,让一些特定诉讼程序采用按条件收费协议是相当彻底的改变,希望人们考虑纠纷调解时,立刻联想到新加坡。当局将在未来几周展开公众咨询。
政府正探讨让一些特定的诉讼程序采用“按条件收费协议”的可行性,料将给法律界带来更多的工作,进一步促进本地的仲裁和调解业务。
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昨晚为富殖民地风格的麦士威国际争议解决豪院(Maxwell Chambers Suites,简称麦士威豪院)主持隆重开幕仪式时,宣布以上消息。
“以我们的标准,让一些特定诉讼程序采用按条件收费协议(Conditional Fee Agreement)是相当彻底的改变。未来几周我们将展开公众咨询,料会很受法律专业的欢迎,因为这意味着有更多的工作机会。”
他希望当人们考虑纠纷调解时,会立刻联想到新加坡。
“按条件收费协议”是指当律师代表客户索偿成功时,才可以获得收费,而该收费可以是在标准律师费之外的额外收费或胜诉酬金。
这类协议在国外相当普遍,但在本地不被允许。政府如今探讨允许承办仲裁和调解个案的律师,可跟客户协议按条件收费是个突破。
Eversheds Harry Elias律师事务所顾问许廷芳律师,从事仲裁和调解事务近20年。他曾与海外律师联手代表某国的国企,海外律师因为跟客户有收费协议,最终所得酬劳跟他不同。
提高本地律师竞争力
他说,政府宣布探讨推行按条件收费协议是个突破,可以让从事仲裁和调解业务的本地律师更具竞争力。
麦士威国际争议解决中心(Maxwell Chambers)主席菲立·惹耶勒南高级律师说,不论是对诉讼人,或是对作为纠纷化解枢纽的新加坡的增长来看,在恰当的情况下允许按条件收费协议将是“积极的进展”。
他指出,多数提供服务的业者,都可以从客户所得的价值中得到补贴,而诉讼律师在过去是不可能得到这样的补贴的。
“让客户有选项,可以根据价值给予(律师)部分补贴是较好的。不是全部,而是部分。”
新加坡律师公会会长维贾延德兰则认为须有必要保障,比如有个把关者,确保每个协议对公众(尤其是确保公众有诉诸法律的能力)和法律专业的利益。
麦士威路28号的麦士威豪院建于1928年,最初为警察营房,1930年代改为交通警局总部,直到1999年迁出。红点设计博物馆随后在2005年进驻,前年迁出。
豪院增建两栋附属建筑,扩建后总面积12万平方英尺,比麦士威国际争议解决中心大一倍。
如今有11个国家的22个国际机构和20家律师事务所入驻,进一步巩固我国在解决争议领域的国际地位。
尚穆根昨晚赞扬菲立·惹耶勒南高级律师,指他2010年起担任麦士威国际争议解决中心主席以来,这九年间不断扩大该中心的规模,并吁请菲立继续留任,“做多些国民服役”。
昨晚到场观礼的包括总理公署部长兼财政部及教育部第二部长英兰妮、律政部兼卫生部高级政务部长唐振辉、到本地见证签署《新加坡调解公约》的超过20个国家的部长和高级官员,以及司法界、法律界、商界和学术界等代表。
新加坡公约彰显多边主义重要性
社论刊第3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