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伤导致右臂重伤变短的孟加拉籍客工,决定放弃工伤赔偿,聘律师采取民事诉讼,要雇主赔偿至少43万元,结果只获赔八万余元。


阿拉姆(Alam Jahangir,44岁)是金属再循环商美佳金属私人有限公司(Mega Metal)的前员工,他和雇主互指对方疏忽,另一方该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双方都不满高庭裁定他们各自得承担一半的责任,也不满意赔偿额,都准备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


雇主提出反诉,要向客工追讨16万6000元的医药费和1万2000元的病假薪水。


结果,高庭法官朱汉德从赔偿额中,扣除客工之前得到的万余元病假薪水,也扣除一半的医药费,裁定他可得八万余元的总赔偿。


代表客工的万胜律师说,根据雇用外来人力法令,雇主理当承担客工的医药费和病假薪水,不该由客工支付。他说,如果上诉成功,单单医药费和病假薪水这两个项目,就可为客工多争取近9万元的赔偿。


根据工伤赔偿法令,雇主也不能从赔偿额中扣除病假薪水或医药费。


阿拉姆在本地工作了12年,事发前的月薪1991元。2016年5月16日中午,他在武吉巴督工业区的工厂操作废铁罐分类机器时,发现两个罐子卡在输送带里。他先用扫把柄去抠罐子,仅一个罐子“解困”,就伸手去抠另一个,结果右臂卷入机器的滚轴长达三分钟。


阿拉姆被送入院,紧急手术后留下多道伤疤,差点截肢的右臂变短且失去功能,手指不再灵巧,也无法提重物。


他的右臂也容易出现深静脉血栓阻塞(俗称经济舱综合征),骨头和关节都疼痛,先后动了两次手术,留医约两个半月,获近10个月病假。2017年1月,他回乡养鸡,月入250元。


在我国,工人若发生工伤事故,可通过工伤赔偿法令或民事诉讼索赔,但须两者择其一。通过工伤赔偿法令索赔,无须追究责任,只要证明伤者是因工受伤即可,因此索赔时间一般短于民事诉讼,但设有赔偿顶限。以永久伤残为例,赔偿顶限是26万2000元。


据了解,阿拉姆如果通过工伤赔偿法令索赔,预计可得10万元左右。但他决定通过民事诉讼争取更多赔偿,要索偿至少43万元,包括30万元的未来收入损失和8万元未来医药费。


他对雇主的指责包括:雇主缺乏安全措施,没确保机器被围起来,否则他的手就不会卷入机器了。


万胜律师指两名医生已证明阿拉姆再也无法从事劳力工作,阿拉姆右臂失去功能,无法待在劳动市场,回到孟加拉也将面对劣势。


代表雇主的拉马萨米律师否认疏忽,反指客工没遵照安全操作方式,理应先关掉机器才去抠罐子,意外全是他的疏忽造成,所以医药费和病假薪水该由他自行承担。


朱汉德法官裁定客工的总赔偿约32万9000元,但因客工得承担一半的责任,所以仅得一半赔偿,即16万5000元。


不过,法官令客工还得承担一半的医药费(即8万3000元),所以雇主最终只须付客工8万1593元的赔偿。


法官也下令,雇主承担客工一半的律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