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岁男子在盛港轻轨旁操作无人机,无人机电池耗尽掉落在轨道中央疑被列车碾过,随后寻获还拍视频放上网,因没获得准证操作无人机,触犯了航空条例而被控上庭。
被告黄宏盟被控一项触犯航空条例,他没有聘请律师,日前(6日)独自上庭面控,并表示有意认罪。案展9月3日过堂。
根据控状,被告去年2月8日下午,在靠近盛港轻轨处操作一款重达0.743公斤的DJI Mavic Pro小型无人机。
由于事发地点在实里达机场和巴耶利峇空军基地5公里范围内,被告被指没申请2级活动准证就操作无人机,因而触犯了航空条例(Air Navigation Order)。
根据日前报道,被告去年3月曾上传一段无人机失而复得的视频到个人面簿,并指他的无人机飞过盛港轻轨列车轨道时,突然电池耗尽,无人机自动降落模式被启动紧急降落在轨道中央。
他在视频中也提及,自己事后乘搭轻轨列车尝试寻找,但只看到落在轨道旁的无人机电池,怀疑无人机已遭轻轨列车碾过。
他向轻轨列车工作人员求助,但始终找不到。八天后,他再到轻轨列车站询问,发现工作人员成功寻获无人机,并当场归还给他。该段视频事后引起热议,被告于是撤下视频。
根据航空条例,初犯者一旦罪成将罚款不超过2万元,重犯者罚款不超过4万元,或坐牢最长15个月,或两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