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名青年涉嫌在生日会后轮奸喝醉的18岁少女案,两名涉案的青年认罪已被判刑,其余三名抗辩的青年早前被判罪成后,昨天分别被判刑和打鞭,刑罚介于9年11个月28天加鞭刑八下至13年1个月13天加鞭刑13下。
这起轮奸案发生在2014年1月26日凌晨,地点是皇爵酒店(Duxton Hotel)的一个两层楼套房内,该酒店目前已不存在,原址已建另一家酒店。
涉案的五名青年案发时介于20岁至23岁,都在服役。他们分别是已认罪被判刑的法达利和哈兹里,以及目前都是25岁的瑞端、法里斯及亚瑟。
瑞端、法里斯及亚瑟经审讯后,今年4月被判罪成,高庭法官吴必理昨天分别判瑞端坐牢13年1个月13天和打鞭13下,法里斯被判监11年10个月18天加打鞭六下,而亚瑟则被判坐牢9年11个月28天和打鞭八下。
法达利早前已被判监13年和打鞭八下,哈兹里则被判监11年和打鞭六下。
控方在针对上述三人的刑罚陈词时指出,案中的少女只是前往参加生日会,但却被人肆意灌酒,直到几乎醉得不省人事。而涉案的五人却在她无力无助的情况下趁机对她上下其手,先后强奸性侵她,导致她在身心和精神上都受到极大的创伤,出现创伤后压力心理障碍症(PTSD)。
主控官说,受害人的身心创伤报告显示,她事后下体流血,觉得自己很脏,也不敢告诉家人,只是偷偷用枕头捂着脸大喊发泄。录口供和出庭供证时,她都不自觉崩溃流泪,也说时间根本无法抚平她心里的创伤,她感觉自己的尊严已荡然无存……
主控官:三人毫无悔意
主控官表示,三名要求抗辩的被告显然对自己的罪行毫无悔意,促请法官判监禁13年打鞭14下至监禁16年打鞭23下。
三名被告分别聘请了代表律师代为求情,英特法律律师事务所的黄慧玲和陈楚芬分别代表法里斯及亚瑟,Quahe Woo & Palmer LLC律师事务所的黄元明则代表瑞端。
瑞端面对强奸、性侵及非礼控状,法里斯面对强奸、用手指性侵控状,而亚瑟则面对性侵和企图强奸控状。审讯时,三人不否认和少女发生过关系,但辩称是女方自愿的。审讯后,法里斯的指侵控状不成立,强奸罪名则成立,另两人的罪状则都成立。
律师为被告求情时都说,他们案发时年少,事后也非常后悔,其中瑞端已结婚还是两个孩子的父亲,他也患有抑郁症,目前还在接受治疗,希望法官能轻判。
法官判刑后,法达利和哈兹里开始入狱服刑,亚瑟则表示有意上诉,目前获准以3万5000元保释等候上诉。
案发当天,少女受法达利邀请去参加生日会,但法达利却把她灌醉,强奸她后怂恿法兹里也和她发生关系。其余三人外出回来后也轮流伤害少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