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发生在2011年至2015年之间,地点包括受害姐妹的住家、组屋电梯和多层停车场的汽车内。


无业汉在好友坐牢期间,帮忙照顾好友的两名年幼女儿,他赢得姐妹俩的信任后,伸出魔爪,严重非礼和性侵她们长达五年。他如今被判坐牢23年。


高庭法官彭康钊昨早下判时指出,被告是预谋犯案,而且违反两名脆弱与年幼的受害人对他的信任。被告没有请代表律师,也没在庭上求情,他闻判时面无表情。


现年59岁的被告一共面对五项严重性侵与五项严重非礼的控状。为保护受害女生,法庭谕令媒体不准报道任何泄露受害人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本案发生在2011年至2015年之间,地点包括受害姐妹的住家、组屋电梯和多层停车场的汽车内。案发期间,受害姐姐的年龄是9岁至13岁,妹妹则是9岁与10岁时受害。


根据呈堂案情,被告与姐妹俩的父亲认识长达20年,两人交情甚笃。小姐妹的父亲觉得被告很有生意头脑,不时也向他借钱。有一回,父亲因犯罪而得坐牢,于是请被告代他照顾家人。在这期间,被告与姐妹俩越来越亲近。之后,离婚的被告开始在周末时到朋友的家过夜。在获得朋友的许可后,他与姐妹俩同房,三个人同床共枕,被告睡在两个小女孩中间。


被告对姐妹俩关爱有加,常买礼物给她们,深得她们信任。姐妹俩还以“爸爸”来称呼被告。姐姐甚至觉得,被告比亲生父母对女儿更好。但被告在姐姐9岁时开始露出真面目,他在卧房里先找机会亲吻和非礼姐姐,并叫姐姐为他口交。这样的行为一直持续至姐姐13岁时,前后长达五年。被告过后也对妹妹伸出狼爪,后者遭被告非礼与性侵长达两年。


直至2015年,姐姐在中学上科学课时,接触到有关性侵未成年罪案的知识,她才明白被告长久以来对她所做的事情是不对的。男友当时劝她报警,但她因担心会连累被告而没有这么做。2017年中,姐姐因有自杀倾向被送入女子收容所,她在接受儿童保护处官员的访问时,终透露自己被性侵一事。


被告在今年1月10日认罪,案件原定展期至3月份判刑,但因被告当时抱怨身体不适,并且怀疑自己脑里长瘤,案件一再展期,直至昨早才判刑。经核磁共振扫描后,医生已证实被告没有患癌或长肿瘤,被告只是有头痛症状。


控方在判刑陈词中指出,被告利用两名受害人的天真,并且毫无顾忌地滥用受害人对他的信任,被告须接受严惩,以对其他犯罪者起阻遏作用。由于被告年过50岁,豁免打鞭,法官决定以12个月监禁取代12下的鞭刑。被告的总刑罚为坐牢23年,自2017年中开始被还押的他,料在72岁时出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