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尽“奇招”虐待两名女佣的夫妻,昨天被高庭法官斥责毫无悔意。针对虐待其中一名女佣的罪行,男子的监刑从两年增至30个月,妻子则被改判拖欠支付女佣薪金罪成,但原有的47个月监刑与4000元罚款保持不变。


《联合早报》此前报道,夫妻俩郑伟杰(41岁)和谢韵玲(43岁)分别面对23项控状和19项控状,指他们于2011年2月至2012年12月间在义顺6道住家,虐待印尼女佣菲蒂雅(33岁)和缅甸女佣苗苗丹(26岁)。


案件曝光后,两人的恶行一一被揭发,包括惩罚女佣做伏地挺身、吃自己的呕吐物,以及向神像膜拜100次等。


在虐待菲蒂雅的案件中,控方上诉后,男被告和妻子分别被判坐牢43个月和两个月。


今年3月,两人在虐待苗苗丹的案件中也被判罪成,但各有两项控状的罪名不成立。郑伟杰被判坐牢24个月、谢韵玲则坐牢47个月和罚款4000元。


本月初,控方针对苗苗丹案件提出上诉。谢韵玲被控拖欠支付1450元薪金,她原本被判无罪,控方要求高庭改判她罪成。至于郑伟杰,控方要求把他的刑期上调至38个月。


高庭法官符晓萍昨天针对上诉做出裁决。她同意控方所说,谢韵玲就支付薪金所提供的证据缺乏说服力,为此改判她罪成,坐牢三个月,但刑罚与她的47个月监刑同时执行。


法官认为,郑伟杰惩罚女佣的行为极为恶劣,而且他因虐待菲蒂雅被治罪后,仍选择对虐待苗苗丹的控状抗辩,显然毫无悔意,因此加重他的监刑至30个月。


至于两套监刑应分开或一起执行,须交由高庭三司择日做出裁决。


夫妻俩没能力向两女佣 支付1万8750元赔偿金


另外,郑伟杰昨天也在庭上透露,他与妻子没有能力支付总额达1万8750元赔偿金给两名女佣,因此希望以坐牢取代。但法官指出,赔偿金不同于罚款,不能以坐牢取代。


控方指出,他们接下来将申请扣押两名被告的资产,用来支付这笔赔偿金。


夫妻俩今年3月27日起入狱服刑,他们在上诉阶段没有请代表律师。(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