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芳在巴刹巧遇阿玲,谈起上海女子继承亡夫一半公寓权益,死后原配一无所得的新闻。阿芳不解,公寓明明是男子与前妻联名的,为何法庭这样判?阿玲也不明白,顺提儿子最近跟朋友投资买公寓,说律师叫他用什么‘分权拥有’,不要用‘联名拥有’的方法注册。
‘联名就联名,干嘛还分这么细?两种有差别咩?’不论是组屋或私人房地产,动辄数十万元,高则数千万元,以什么形式注册马虎不得。
本期《说法识法》,邀请福尔敦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达荣解答这两种联名方式的法律意义,也谈谈联名其他资产时,包括银行联名户头须注意的事。
夫妇联名的房地产,离婚时未必就自动终止,完全取决于法庭如何裁定。
李达荣律师说,离婚时,法庭发的庭令有两种,一是对离婚一造或两造产生效力的个人庭令(personal order),另一是对特定资产起效力的房地产庭令(property order)。
他举例说,离婚男女方联名拥有A、B和C三个房产,还有汽车和银行户头。
以个人庭令来说,法庭不必针对特定资产发出庭令,只须针对所有资产给予一个大方向。比如,叫男女方集合所有的婚姻资产,然后各分一半。
以这种情况来看,正式离婚令发出后,A、B和C的联名形式不会自动终止,“庭令是强制男女方采取行动,卖掉房子和汽车,将所得分一半,户头存款也分一半。”
他指出,当房子准备出售时,联名形式才会终止。
至于第二种房地产庭令,联名形式则自动终止,即使房子还没准备出售。
不过,法庭裁决时也可综合两种庭令,例如,下令平分A,其余资产以六四来分。
“联名拥有”和“分权拥有”有差别
房地产拥有权分两种,一是“联名拥有”(joint tenancy),另一是“分权拥有”(tenancy-in-common),以什么形式注册,对持有人都起显著影响。
李达荣律师说,联名拥有的房地产,当其中一方去世时,生存者取得权(rule of survivorship)的原则就会生效,即死者的拥有权会自动转到还在世一方(可超过一人)的名下,不能当成去世一方的遗产列入其遗嘱,或按照“无遗嘱继承法令”分配(如无遗嘱)。
“分权拥有”则不同。当其中一个屋主死亡,房地产的权益可根据持有的百分比分割。屋主可通过立遗嘱,让遗产受益人享有拥有权;如无遗嘱,去世一方的拥有权,则按照“无遗嘱继承法令”分配。他说,夫妻一般都以联名拥有的形式注册房地产,如涉及做生意或投资,房地产则多以“分权拥有”注册。
联名拥有的房地产,如果一个持有人突然过世,另一方可直接获享房地产的全部权益,不必采取任何行动,包括请律师办理手续。
房子如果是“分权拥有”,假设丈夫持70%,妻子30%,丈夫突然死亡且没遗嘱,妻子就得向法庭申请,分割权益,享有70%的一半(即35%),剩余的35%给孩子平分。
李达荣律师说,即使是立了遗嘱,也一样得向法庭申请遗嘱验证书。丧偶期间,还得处理这样的事,可以是混乱且困难的。
“分权拥有”较适合商业情况
夫妇联名拥有的好处是一方过世,另一方自动继承整个房地产。如果是分权拥有,其中一联名人死亡,其他联名人必须到法庭解决亡者一方的权益,看是不是让其他联名人买下,还是把房子卖掉,然后根据权益的百分比分掉售卖所得。
还健在的屋主,即使想保留房地产,但没有经济能力买下亡者的权益的话,房子还是得卖掉的。
李达荣律师指出,只要是涉及商业,以“分权拥有”的形式注册是比较理想的,因为可以保障自己的权益。他举例说,如果A和B分别持30%和70%的厂房权益,B过世,A可继续持有那30%,直到B的受益人来分配B遗留的70%。
李达荣律师提醒,如果是商业合作,联名拥有形式注册房地产有一定风险。
他说,假设A和B分别支付厂房的30%和70%,再以联名拥有注册拥有,两人后来闹纠纷,要拆伙,但公司的持股情况不清楚。
只有30%权益的A,可能虚称他和B的股权是相等的,会争取房地产的50%权益。B得上法庭起诉A,证明他当年付了70%,过程可以很冗长。
万一B过世,贪心的A大可瞒着B的家人,说他根据生存者取得权原则,可得全部权益。不过,如果B的家属起疑,他们可采取法律行动向A追讨,但过程同样冗长。
父母与子女 应签署信托宣誓书

一些年迈父母为了方便,喜欢与孩子联名银行户头,没考虑到保障利益的问题。李达荣律师说,A和B有联名户头,A一旦过世,B就得到存款。
他说,一些父母让联名的孩子任意提存款来用,一些父母则要持守存款,等孩子到达某个年龄,才让孩子享有存款。像这样的情况,法律无法阻止孩子任提,父母只有给予管教,灌输理财知识给孩子。
他指出,一些父母虽然与孩子联名,但他们还是要保留存款给自己,只是要孩子代为管理户头罢了。
以这情形来看,要保障钱财,最好的方法是父母跟孩子签署信托宣誓书,让孩子承认他们并非真正的存款持有人,他们只是代为保管。这么一来,孩子若擅自提取,就算违法,可能被父母起诉追讨。
李达荣律师说,一些父母可能利用联名户头来存款和交易,允许孩子也这么做。这种情况下,信托宣誓书就没有效力,因为存款不断变更。
他建议,父母要保护自身利益,就得保存详细的存款和提取记录,确定到底由谁经手。日后有争议,就有证据。
“最终,保护自己利益的最聪明做法是,不要开设这样的联名户头,因为存款不断被不同的人提取。父母应当有自己的户头,用自己的户头交易和用钱。”
其他联名资产
李达荣律师说,联名投资户头跟联名银行户头一样,任何持有人要保障自己的利益,同样可签署信托宣誓书。
至于保单,因为相关基金一般浮动不大,所以较少触及与联名银行户头和联名投资户头的问题。
可是,如果保单联名人享有的基金份额不同,也应记录在案。
联名保险箱的情况也一样,因为储存物件容易鉴别,一旦不见,不难追查下落和罪魁禍首。
个案:男方过世 法庭判给女方一半权益
男女方结婚时联名买公寓投资。办理离婚时,女方要求平分,男方却在公寓未出售前过世。
男方家人要求享有一半的权益,起诉女方,女方却称享有所有的权益。
法庭裁定,较早的判决已下令两人卖掉公寓,然后平分,当时联名形式已转成分权拥有。
法庭判男方家人胜诉,下令公寓得卖掉,女方和男方家人各得一半。

